两周多前的11月11日,在美国华盛顿新闻博物馆的奈特演播室(Knight Studio),当主持人视频通话的屏幕上终于出现斯诺登那瘦削的面孔时,没有人喊“英雄”,也没有人喊“叛徒”,观众只是猛烈的鼓掌。
在我看来,这股掌声一直持续到昨天,才达至高潮。
美国政府近日宣布,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将遵循国会法律,从11月29日开始(美东时间28日晚间11点59分)停止大规模的电话监控项目。究其原因,当然绕不过2013年由NSA前雇员斯诺登揭发的“棱镜门”事件。
审视《卫报》最初的报道可知,如果没有斯诺登的揭发,一切都将在“政治正确”的情况下安之若素:
法院秘密授权美国国家安全局,对电话公司Verizon的百万客户进行通讯记录收集,其行动授权是来自《爱国者法案》(USA Patriot Act)。该法案是在9·11事件后通过,常规情况下,它给予政府更大的权力对嫌疑人进行信息收集,但并没有允许一个政府扫荡式地收集整个国家的信息。
就连德国总理默克尔的手机都怀疑遭到美国窃听,此次揭密事件引发世界的一片哗然,也激起人们对国家安全需求与网络隐私保护的讨论。
对此,美国参议院于今年6月2日通过《美国自由法案》(The USA Freedom Act),限制NSA自9·11以来大规模监控民众的做法,并要求其在一百八十天内将侦查系统转换,而11月29日正是最后限期。
根据该项新法,国安局不得为侦查可疑行为而大规模地监控电话元数据(metadata),包括拨打的号码、时间与地点。如果要取得这些资料,得先向法院申请执行令,才能向电信公司要求监控特定嫌疑犯及团体的资料,且监控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也有外界质疑,对于斯诺登的另一项重要指控——通过美国科技公司窃取大量外国网站的数据,新法案几乎没有碰触。
只要有需要,NSA仍可从互联网与社交网络上搜集数据。2014年9月12日,雅虎官方发布声明称,曾受到过美国政府的威胁:如不按照NSA的棱镜计划要求,向其缴交网站的使用者资料,那么将受到政府每日25万美元的罚款处罚。
同时法案也没有触及美国政府部门对外国情报的收集。无论如何,美国政府还是走出了限制公权侵犯私权的第一步。从这一点看,斯诺登是胜利的。
然而,当时修订新法的人恐怕没料到,世界“下沉”的速度超乎所有人想象。2015年11月14日凌晨,巴黎发生连环恐怖袭击事件,共造成130人遇难,368人受伤,逾80人重伤。
巴格达、开罗、新疆、安卡拉、贝鲁特、巴黎……自2015年年初的《查理周刊》袭击案以来,世界范围内的恐怖袭击此起彼伏,愈发频繁也愈发猛烈,人们也愈发要求政府加强国家安全与情报收集的力度。
我的同事lianzi与光谱分别从科技公司的立场以及网络中立亟需变革的角度,探讨暴恐当道之下,自由与安全的边界。
在我看来,自由没有错,人们会从天然上爱惜羽翼,捍卫私权;安全也没有错,毕竟国家与政府的存在,是出于人们自愿让渡部分权力而形成的,同理,为了维护国家与公民的安全,人们也需要付出相应代价。
这二者并非不可调和,决然对立,那些把隐私保护当作妨碍国家安全的人绝对是别有用心。
斯诺登就表示,在2013年时美国政府或许还可以说他曝光的材料会影响国家安全,可能会让恐怖分子得逞,“但现在是2015年,CIA和FBI的局长已经在听证时说,没有任何证据和事件显示有任何人因为这些曝光材料受到伤害。”
对恶的宣战,不能忘却对善的回应,The USA Freedom Act便是一个良好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