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刘双霞)电信网络新型诈骗日益猖獗,监管层打击不断。昨日,银监会与公安部共同发布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对被害人资金冻结的权责、流程以及返还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据悉,该《规定》已于9月18开始实施。

  《规定》指出,冻结资金应当返还至被害人原汇出银行账户,如原银行账户无法接受返还,也可以向被害人提供的其他银行账户返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办理返还。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应当现场办理;现场无法办理完毕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回执反馈公安机关。据悉,冻结资金以溯源返还为原则,如果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

  同时,公安部和银监会还将依法对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内容,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事实上,电信诈骗之所以如此猖獗,与非法倒卖银行卡信息盛行不无关系。北京商报记者以“收购银行卡”为关键词搜索,可以发现各种标明“长期高价收购银行卡”的信息充斥网络。据一位银行业人士透露,银行工作人员如果拥有一定权限,办卡人信息几乎是透明的。《规定》也提到,对非法倒卖银行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给予严厉打击。

  此外,北京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依法返还冻结资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警方将与事主当面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索取事主账号、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返还冻结资金,更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保证金”、“押金”等资金,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并全力配合警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