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王宝强诉被告马蓉离婚案,组织双方召开庭前会议。马蓉本人当天未参加,但于庭前会议前到庭陈述了意见。新华社昨日发表评论: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毁人“三观”,你觉得呢?
王宝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个国家媒体还冷嘲热讽,这种事情自己不讲,媒体也会跟,而且还会添油加醋。话说新华社什么时候变娱乐报社了,干点正事儿不行么,新华社,环球时报,人民日报,三大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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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论:明星炒作家丑实在令人不齿 毁人“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