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11:40左右,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社区恒泰裕工业园发生人工堆土滑坡事故,附近西气东输管道发生爆炸。余渣泥土覆盖面积约38万平方米,相当于10个足球场;厚度达数米至十数米不等,致使工业园内33栋楼被掩埋。事故造成76人失联。
人们不禁要问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应以什么为重?为什么安全事故屡屡发生?深圳余渣泥土堆积造成的滑坡不是个案。究其原因是责任心和安全意识的滑坡。刚刚结束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再一次强调城市发展安全第一,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
一、发达国家在城镇化建设的经验
将绿色生态研究放在城镇发展的中心地位。强调城市发展的重点是建立人与人、人与自然、城市与乡村的和谐关系,强调经济发展要与环境协调,这是发达国家在城镇建设的共识。
德国在1996年城市化水平就已达94.6%,在德国的城市随处都可看到绿地,人均公共绿地在30平米以上。这些绿地成为城市中的绿肺。在城镇化建设中,德国十分注重环保,例如德国海德堡水泥厂,该厂是目前在世界水泥行业名列第3-4位具有悠久历史的老企业,距厂7公里的石料是通过缆车运送到厂里。这不仅解决了公路运输造成的沿途抛洒污染和重载卡车交通产生的噪声,而且这条运输车每天静静地运输,横穿小镇,甚至从居民别墅顶上滑过,却对居民生活没造成丝毫影响。海德堡水泥厂通过使用静电吸附技术彻底解决粉尘污染问题,通过封闭生产设备解决噪声问题,厂内无论绿树草地,都一尘不染。生活在周边的居民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安。
法国巴黎早在1833年就诞生了世界上第一条排水管道。现如今巴黎地下总管道的长度达到2400公里,并建有6000多个地下蓄水池,约有2.6万个下水道井口。完善的排水系统不仅能迅速收集城市道路积水,而且还能对回收的废水进行储存与处理。
日本十分注重雨水调蓄设施的多功能运用,采取了降低操场、绿地、公园、花坛、楼间空地的地面高层;在停车场、广场铺设透水路面或碎石路面等措施。政府鼓励各个地区和城市雨水利用,对地下储雨装置、水池、雨水净化器给予不同程度的政府补助,以促进雨水利用技术的应用和雨水资源化。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既减少了公共地区发生洪水的危害,又保证了雨水的可持续利用。
美国的地下管线总长可达4828万公里,不夸张地说,美国广大城市的生命之源就在民众的脚下。美国在地下管道的管理上充分发挥了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行业协会和普通民众之间协作作用。在美国设有管道和危化品安全管理局,管道安全办公室是它的内设机构。管道安全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建立国家管道地图系统;公布各类管道完整性管理的最低标准;确保管理员及时采取合理的安全维护措施;对管道行业的反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和考察,协同相关组织共同发布了应对五种不同级别管道威胁的安全措施技术标准;建立管道安全执行信息网。设有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主要负责新建燃气管道选址审批职能。设有地下公共设施共同利益联盟,其职责就是防止和减少各类建设工程中损坏地下管线,引发地下管线安全事故。
二、我国城市建设发展中存在的公共安全问题
在城市建设中重审批,轻监管督查或疏于管理督查。无视建筑的实用价值,过早拆造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埋下安全隐患。无论是道路、桥梁,还是楼宇建筑都有豆腐渣工程、短命工程,这不仅危害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恶劣影响,更严重的是政府的诚信越来越多地遭到质疑。
前后任官员缺乏连续性,出现的过早拆现象多数是以权代规的产物。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建筑拆除管理政策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每年过早拆的建筑面积达到4.6亿平方米,会造成每年0.92亿吨水泥、0.28亿吨钢材、0.51亿吨原煤浪费,合计平均每年浪费4600亿元,每年新增加建筑垃圾4.6亿吨,增加二氧化碳排放1.33亿吨和大量的粉尘。因商业利益和政绩形象造成建筑拆除的占81%。 相比英国、法国、美国建筑平均使用寿命分别132年、102年、80年,我国建筑平均使用寿命只有20~30年。
我国在城市发展中更多地侧重于经济发展,依靠经济指标定成效。安全管理战略规划缺失是城市建设中普遍现象。很多城市的居民区和商业区建筑非常高且密集,缺乏足够的逃生地带;甚至一些危险性的企业与生活区毗邻。一味地追求高效、规模、速度所留下的安全隐患,导致一系列恶性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其结果背上后天管理巨额投入的长久包袱。
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缺乏统筹和综合管理,地下管线建设往往滞后于城市道路建设。地下管线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保证城市整体运行的基础设施。我国地下管线多为80年代铺设,工艺标准落后,老化腐蚀严重,且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维护更新。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城市地下自来水管道漏水量超过60亿立方米,漏水率超过12%;燃气和热力管道的腐蚀率达到30%。导致安全事故频发,轻则停水、停气、断电、通讯中断,重则因危险气体泄漏引起燃气爆炸等灾难性事故。
近年来,一些城市遭遇暴雨袭击,引发严重内涝的事故时有发生,“遇雨必涝,遇涝则瘫”是一些城市的通病。原因是多方面的:城镇建设规划忽视了排水系统设置的重要地位,雨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远远落后于城市的快速发展;排水管道设计标准偏低,目前我国城市管道设计采用1-3年重现期,而大部分城市普遍采用1年重现期,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快速城镇化使得绿地减少,不透水表面增多,重要的雨水调蓄功能基本丧失。
三、城市发展建设中对公共安全的几点建议
要建立问责机制,层层问责,直至源头。城镇化建设中,要以绿色生态环境为前提,让绿色生态的理念植根于城镇化建设中。构建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体系,自然生态体系和人居环境体系;建设生态城镇,花园城镇和低碳城镇对不顾环境的承受力,大肆污染与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的犯罪行为;对“先污染后治理”的伪科学行为;对以牺牲绿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所谓推动城镇化建设步伐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城市的经济发展、社会构建应以公共安全体系为基础。建筑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要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的建设,对导致建筑质量事故的不法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和追究。要切实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处罚要有强度,法律要有威慑。
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注重雨水调蓄设施的多功能运用。我国一方面水资源紧缺,全国650 多座城市,有400多座城市缺水,110座严重缺水;另一方面很多城市“遇雨必涝,遇涝则瘫”。既要重视地上下水道井口的设置,更要注重地下排水管的排查,尤其要重视蓄水池的建设。
建立地下管网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国家要尽快出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更新和利用制度》,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管理,以便对地下管线实现动态更新管理。督促各管线权属单位尽快建立地线管线专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和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定期对接。切实解决地下管线档案收集渠道不畅通问题,对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工程竣工后迟交或不交工程档案的单位要予以处罚,保证档案的收集率。信息系统的建立,准确的地下管线档案是确保地下管线安全、健康发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