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底,北京市网信办通报了涉及违规直播的属地直播类网站名称及被封停的直播账号数量,包含快手、花椒直播、一直播、六间房和360水滴直播在内的五家直播网站,数千个账号被责令封停。
在网红经济兴起的当下,一些主播为博取粉丝关注、获取收益,不惜以欺骗、奇葩、恶俗、下流、淫秽的表演制造“网红效应”。如有直播伪慈善的,有直播“造人”的,有直播尸体火化的,还有直播在大街上滋扰他人的。对此,网络主播和平台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封停违规账号只是整顿网络直播恶俗现象的第一步,还应该有更大力度的措施改变混乱无序的网络直播行业。
网络直播乱象频发的始作俑者,自然是那些急于一夜成名的主播。为了赚钱,这些主播毫无规则意识,不断以突破法律底线、侵害公序良俗的方式获取关注。
直播平台并非没有责任而置身事外。其既为网络主播的表演及与粉丝间的互动提供网络平台,又出售给粉丝虚拟礼物,从主播的收入中分成。作为平台的提供者和受益者,其不可能只获取收益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按照《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凡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平台,均需要满足“双资质”要求,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应当建立内容审核平台和信息审查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管理。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同时应健全黑名单、实名登记制度,及时屏蔽、删除相关视频,封停拉黑有关账号。
据报道,这些被封停账号的网络主播,均违反了上述规定,封停账号是理所当然。但应注意,封停账号不代表万事大吉,还需要施加更多更强的监管措施,补足监管短板,防止违规直播死灰复燃。
应构建信息共享的黑名单体系,防止违规网红换个马甲再次出现。据报道,直播伪慈善事件曝光后,一些主播的账号被冻结,但这些主播却纷纷公布了新的快手ID号,吸引“老粉”“铁粉”前去关注。还应没收违规者的直播收入,任何人不能从违法行为中获取收益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一旦认定直播行为违规,就要将网红从违规直播中获取的收益、平台从中获取的分成全部没收。否则,在利益刺激下,一些人很可能前赴后继,不断碰触直播底线,平台也会放纵默许这些违规主播。
值得注意的是,不妨利用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制裁手段惩戒那些具有社会严重危害性的网红和直播平台。最近,曾直播“成都4P”的“雪梨枪”以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快播公司被罚一千万元。这些案例是对那些急于出名的网红和怠于履行审查管理职责的直播平台最好的警示。
搭上“互联网 ”快车的网络直播不是主播关起门来的自我欣赏,而是面向大众的表演。直播平台也不是仅仅提供一个平台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那么简单。相关部门必须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措施,共同发力,既封停拉黑违规账号,又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可以关闭违规直播网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极力避免直播平台沦为滋养违规网红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