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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混改方案或与定增新规不相容 发行量远超限制

游客 2017-08-17 10:53:12    201323 次浏览

新浪财经讯 8月17日消息,早间据财新报道,混改方案在8月16日晚出炉,但仅仅在发布几小时后,中国联通就主动撤下了发布在上交所三份公告。市场人士分析称,中国联通此次发行的方案与证监会2月新发的定增新规有两处相悖,关系到此次定增最核心的内容,定价和入股比例。

今年2月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监管问答》主要内容为: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增)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二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经查阅,中国联通历史上并没有定增记录,所以18个月的限制期不会影响本次定增进程。然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将不超过约90.37亿股,价格6.83元,这显然已经明显超过了总股本20%的限制,关系到此次定增的最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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