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当晚才认识的男网友开房
微信被偷偷转走7200元
海口美兰区法院:男子犯盗窃罪,判10个月罚1000元
2016年10月26日,张梅(化名)通过微信约见当晚认识的男网友刘钱(化名),并同对方到海口市美兰区六合大酒店开房。让她没想到的是,第二天醒来时她发现自己的微信无端给对方转了36个200元的红包。原来,在开房当晚,刘钱偷看到了张梅的微信支付密码,并以玩手游的名义借用她的手机,趁张梅不注意给自己发红包。近日,刘钱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通讯员 赵庆春 记者 吴兴
2016年10月26日19时许,被害人张梅通过微信认识了被告人刘钱,两人当晚便一起吃饭,饭后两人到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路六合大酒店开房。开房当晚,被告人刘钱趁张梅发微信红包时偷看到她的微信支付密码。
次日零时许,刘钱以玩手机游戏为由借用张梅的手机,趁她不注意用她的微信给自己发了36个200元的红包,共计人民币7200元。2016年10月27日9时,张梅离开酒店发现后立即报警。当日11时许,民警在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路一带抓获刘钱,当场缴获作案工具vixo X7手机1部。随后,美兰区检察院对刘钱提起诉讼。
美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7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钱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责令被告人刘钱退赔被害人张梅被盗财物损失人民币7200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vixo X7手机1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