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黎华
近期,控股和股价节节高升,马云和马化腾轮做中国首富,热闹中,却衬托出A股市场的落寞:迄今为止培育不出BAT这样的互联网巨头。A股传统的新股发行制度,已然到了不得不做出改变的时候。
8月9日,在香港上市的腾讯控股最高冲上333港元/股,按照94.98亿股的总股本算,总市值达到了3.16万亿港元。而在美国上市的阿里巴巴,则在当天收报于157.49美元/股,总市值为3983亿美元。今年以来,这两家上市企业股价均出现大幅上涨,其中腾讯控股股价累计上涨72.17%,阿里巴巴累计上涨了79.35%。在股价不断上涨的同时,马化腾和马云的个人财富也不断上涨,由于美股与港股开市时间不同,也就有了“白天马化腾是首富,晚上首富换成马云”的说法。
无论是腾讯还是阿里巴巴,都是中国乃至世界范围顶尖的互联网企业,其企业规模、成长性、影响力都毋庸置疑。不过,两家企业一家在香港上市,一家在美国上市,境内的大多数投资者并不能很方便地分享这些企业成长的红利。而同时让监管机构尴尬的是,无论主板、中小板还是创业板,中国资本市场迄今还未能真正培育出一家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有统计数据显示,A股上市的互联网企业全部加起来,市值不到腾讯的三成。
这是一个老问题,原因也不新鲜。近年来,从腾讯到阿里巴巴,还有、以及搜狗等企业,均选择在海外上市,主要原因在于根据当前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互联网企业在A股上市存在天然障碍。一方面,大多数互联网企业在初创期或高速扩张期往往都是亏损的,很难符合A股企业上市盈利标准要求;另一方面,漫长的上市周期也将耗费互联网企业高昂的时间成本。就拿在美国完成私有化退市的奇虎360来说,这家公司从2015年底募集资金,2016年7月完成退市交割,直到今年3月底,才开始接受上市辅导,考虑到后面还有漫长的流程,真正登陆A股市场仍然是一场艰难而漫长的征途。
实际上,从2013年到现在,监管层多次为新三板转板机制、创业板改革摇旗呐喊,早在2014年,监管部门就表态正在研究允许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股转系统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不过,相关制度改革依然没有太大进展,互联网企业A股上市之路依然艰难。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工作要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笔者认为,大量互联网企业奔赴海外上市,是中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培育技术性创新型企业这一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的“痛点”所在。在缺乏证券法支持以及制度惯性的影响下,当前A股新股发行体制仍然是传统工业版本的,可以为大多数企业服务,但无法满足包括互联网企业在内的一些新兴企业的上市需求。这个问题,应当及时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