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8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鼓励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新规出台后,共享汽车这个新兴行业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如何驶入发展快车道?
鼓励共享汽车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鼓励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
指导意见提出,分时租赁,俗称汽车共享,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订、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是传统小微型客车租赁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
指导意见明确,要综合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交通出行结构、汽车保有量、停车资源等实际,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分时租赁车辆投放机制,使其与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出行方式协调发展,形成多层次、差异化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
在规范发展方面,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要通过技术手段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要求。推广应用“电子围栏”技术,引导用户有序停车,加强停车管理。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具备线下运营服务能力,要通过运营人员日常巡检、车辆自检等方式,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要建立完善车辆调度、维修、救援、回收机制和流程。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并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鼓励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大型居民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推动租赁车辆在依法划设的城市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赁车辆使用便利度。
指导意见明确,推动建设龙头企业引领、网络覆盖广泛、经营行为规范、服务品质优良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体系。租赁车辆应按照登记的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落实身份查验制度,推动解决租赁车辆道路交通违法处置、租赁车辆诈骗等突出问题,形成统一、开放的租赁市场,为行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租车流程很方便
同样顶着共享经济光环,共享汽车能像共享单车一样火吗?
记者在北京体验了几家新能源共享汽车平台,租赁共享汽车的流程并不复杂,跟共享单车有类似之处。首先手机下载租车APP,按照注册流程填写手机号并上传身份证和驾照照片,经过企业后台审核即可开始使用共享汽车。其基本流程是预约取车—APP解锁—取车成功—还车到网点并充电—确认还车。在预定时APP就会算一笔账,可以选择还车地点,点击确定后就可以打开车门。
在大多数租车平台,租车价格等于基准价加里程价,其中包含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可以按小时租赁、日租,也可以夜租。
租车的流程很方便,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新能源车分时租赁好不好用,首当其冲的就是还车难、充电难等问题。记者在宣武门附近搜索还车点,发现最近的还车点在4公里外。
据了解,目前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共享汽车基本都是新能源车,必须要到有充电桩的网点停放。在限购城市如何解决牌照、在寸土寸金的一线城市如何布局停车网点、新能源车如何解决充电问题,这些因素都限制了企业网点扩张,自然也影响到用户的体验。
北汽新能源旗下绿狗租车副总经理范永跃说,共享汽车要发展到共享单车目前的水平,需要一定时间,还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车、停车位、充电桩三位一体;二是网点密集度能让用户方便租车;三是实现异地租还。
引导行业进入良性状态
在共享汽车使用中,用户交通违章处理情况、车辆停放、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费用支付、车厢保洁、预约爽约等信息,都成为困扰用户和企业的现实问题。
专家表示,对于刚刚起步的共享汽车,指导意见有前瞻性地提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可以规范种种不合适的预期和行为,引导行业进入良性状态。
比如,为保证实际驾驶人身份识别的真实性。指导意见提出,共享汽车要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与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相比,对共享汽车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是不一样的。”同济大学教授褚大建举例说,前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驾驶员和所在企业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后者除了车辆原因与出租企业有关外,驾驶责任应该归之于承租人,所以对汽车分时租赁的承租人要有严格的准入门槛。
“汽车分时租赁,可以给有特殊需要的需求者,提供不求所有、但求使用的小汽车出行机会,一定程度减少购买和使用私家车人口的高速增长。”褚大建表示,指导意见明确汽车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定位,助推中国城市交通体系进行可持续发展导向的供给侧变革。
业内专家表示,共享汽车应该接受必要的市场规制,包括投放的车辆总数、不允许违背市场真实价格、营业网点分布、服务模式如是否允许异地还车等。
未迎来爆发式增长
相比网约单车平台进入高集中度阶段,共享汽车还未迎来爆发式增长,甚至还没有一家全国性平台企业。
“共享汽车的发展需要有序进行,不可能像许多风投期望的那样出现火爆行情。”褚大建说。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做汽车分时租赁的平台基本没有一家盈利。这些平台企业大多是依靠一个产业链条得以生存,有的是有整车厂背景,有的能给上游产业带来商业价值。面对看上去很美的共享汽车新业态,平台企业究竟有哪些难处?
共享汽车获取车位成本高,且价格缺乏有效监督。目前,一线城市停车位获取成本居高不下,城区中心平均每个停车位获取月成本超过800元,同时还有部分被承包的停车场,有些甚至对共享汽车平台公司坐地涨价,无形中提高了企业运营成本。
共享汽车由多人使用以及使用频次较高,导致单个车辆非现场违章次数较多。范永跃建议,将现有的与运营车辆挂钩即“以车定责”改变为与承租人挂钩即“以人定责“,以租赁合同为依据,从“管车”转变为“管人”。
据交通运输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6300余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全国九成以上汽车租赁企业拥有车辆数不足50辆,难以实行网络化运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交通运输部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首席专家徐康明表示,从目前来看,国内机场、火车站等大型交通枢纽的共享汽车业务量还远远不够。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现在共享汽车的数量还仅在千位数,未来将有十倍、甚至于百倍的发展潜力,整个行业还处在起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