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8月7日电 8月7日,涉嫌向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433亿韩元的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接受法院终审,韩国独立检察组要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在进行最终陈述时,李在镕泪洒法庭,他表示:“虽然无法理解公诉事实,但这全部都是我的过错。”
据韩媒报道,李在镕首次正式审判于今年4月7日开始,一共进行53次审判,期间共有59名证人出席。朴槿惠作为最后一位证人,最终还是拒绝了传唤。
韩国独检组表示,亲信干政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官商勾结,腐败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国民主权原则和经济民主化的宪法价值。被告人在法庭上进行的虚假陈述和辩解难以说服国民,只有对被告人进行公正评价和处罚,才能提升国格,夯实经济发展和国民融合的基础。
据此前报道,李在镕此前为解决集团问题,向崔顺实女儿的马术训练提供支援,并给Mir财团和K体育财团捐款等,涉嫌行贿433亿韩元。韩联社表示,这位49岁的三星集团继承人也被控贪污、隐藏在海外的资产、隐瞒犯罪所得以及作伪证。
李在镕一直否认上述指控,称并非特殊照顾郑尤拉,而是为了支援马术选手,向财团及英才中心的捐赠金也是出于公益目的。他坚持否认全部嫌疑,称自己无罪。他表示:“独检组过于牵强附会,证据及间接事实不足以支持公诉事实。”
在进行最终陈述时,李在镕泪洒法庭,他表示:“虽然无法理解公诉事实,但这全部都是我的过错。”李在镕拘留期限将于本月27日到期,法院将在25日下午2时30分对其作出一审判决,届时将通过电视进行直播。(综编/海外网 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