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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共享单车新规:ofo表示将尽快推广电子围栏

游客 2017-08-04 09:53:34    201176 次浏览

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门正式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分享经济的典型业态。明确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也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

ofo联合创始人杨品杰表示,《指导意见》明确将共享单车定位为“分享经济的典型业态”。这一新定位将共享单车提升到国家分享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赋予了共享单车全新的属性和使命,既是分享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也将得到国家战略的扶持和加持,未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同时,针对共享单车独特的运营模式,有一些声音质疑共享单车的分享经济属性。《指导意见》正本清源,有力回应了这些质疑。

杨品杰解释说,在行业发展关键时期政府出台《指导意见》,为共享单车行业指明方向,提供助力。共享单车是中国创造的新业态,世界各国都没有经验,如何最大程度发挥共享单车效益,也能同步实现最大的公共利益,这需要在发展中摸索确定政企合作的新边界与新模式。ofo愿意在各地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先行先试,创造出适合共享单车特点的政企合作模式。

摩拜单车方面表示,《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政府管理部门的开放、包容和鼓励态度,对共享单车行业的健康有序成长将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运营企业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

对于大家比较关注的共享单车的停放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规范停放,是当前共享单车行业最受诟病的点,必须解决”。ofo联合创始人杨品杰说道。据了解,ofo在全国多个地区小范围试点了多种技术路径的电子围栏。杨品杰表示,在《指导意见》的推动下,ofo将尽快推广电子围栏等停车技术,力争彻底解决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问题。

摩拜单车方面表示,摩拜单车目前已在北上广深等全国数十个城市部署超过4000个智能停车点,满足停车需求、规范用户行为,也为市政部门提供了新的共享单车管理思路。

实行实名制 未满12周岁不得提供服务

为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摩拜单车方面表示,摩拜单车今年7月率先发布行业首个《共享单车文明停放倡议书》,呼吁全体共享单车企业加强管理、用户文明用车,并通过技术和制度创新,确保不向12岁以下儿童提供用车服务。

ofo联合创始人杨品杰表示,ofo已经在APP实现实名认证,只有经过实名认证,并且在12周岁以上,用户才能合法使用ofo的服务。

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

《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

《指导意见》强调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业务中涉及的支付结算服务,应通过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并与其签订协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

ofo联合创始人杨品杰认为,共享单车拥有海量的用户,累计下来的押金规模很大,潜在具大的金融风险,有必要予以严格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对押金开设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ofo高度认可对押金池强化监管,在行业中首个采用严格的押金托管模式,而不是简单的押金监管,充分保障了用户的押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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