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福建省金融办、银监局、教育厅、公安厅、人社厅、工商局、通信管理局、网信办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不良校园网贷整治的六条措施》。
据介绍,六条措施包括:强化对青年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建立校园不良网贷监测预警机制、严惩校园网贷平台不良经营行为、做好校园网贷舆情监测和引导、加强和改进校园金融服务、加强校园网贷整治联动协作。
按照规定,银行业机构为福建省内在校大学生提供校园网贷业务前,应向福建银监局报告,并纳入校园网贷机构正面清单。对经省网贷整治办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校园网贷机构,纳入负面清单,并提请有关部门联合惩戒。
值得一提的是,在严惩校园网贷平台不良经营行为的同时,福建省“开正道堵偏门”,引导银行丰富校园金融产品,压缩不良网贷平台活动空间。中行福建省分行、建行福建省分行、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等机构将开展校园贷产品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