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广告利益链,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养生愈发重视,推销保健品的电视广告层出不穷。而“广告神医演员”刘洪滨、胡祖秦的相继曝光则暴露出该行业中隐藏着的乱象。
热点背景
导读登录裁判文书网,以“电视购物+保健品”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梳理出利用电视广告、以电视购物为名进行诈骗、非法出售保健品的刑事案例共17起。这17起案例中,共81名被告人中,5人被判销售假药罪,76人被判诈骗罪,对至少1735名受害人受骗造成了约2389万余元的损失。热点关注
保健品广告利益链 套模板热线诱骗
2017-07-26 19:55在澎湃新闻统计的17起案例中,多名被告人取得货源后,从供货方获得相关产品的生产资质材料、话术资料、广告宣传片等,再寻找广告公司加工或制作,有些广告套用模版,更换热线电话后即在媒体平台播放。播出平台不乏各省级卫视:辽宁卫视、新疆卫视、内蒙古卫视、西藏卫视、甘肃卫视、河南卫视等。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曾于2015年6月1日判决一起销售假药案件,三名被告人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期间,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医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食字号“青海、新一代冬虫夏草含片,苦瓜桑叶片”的产品,并通过广告宣传称该产品具有治疗心脑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疾病的作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累计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54900元。
在该案中,杨某甲于2013年得到烟台某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冬虫夏草含片货源,后其为了销售货物,通过多家电视台做广告,推销青海冬虫夏草含片和新一代冬虫夏草,其供述称:“广告内容是我套用别人的广告片,然后让广告商把联系电话改成我公司的(400-6991XXXX),客户看到我们的广告就会和我们联系,我们的员工也通过电话向客户推销冬虫夏草。我们销售的两种产品都是食品,不能治疗疾病,我在广告里宣传可以治疗疾病是为了增加销售量,赚取利益。”
经检验,上述冬虫夏草含片,并未见冬虫夏草显微特征。最终,三名被告人被判处犯销售假药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在另一起2016年年底由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判决的案件中,被告人则是向产品供货商购买全套宣传资料,包括诈骗话术资料,再通过固定的广告公司,向各电视平台投放虚假广告。判决文书显示,2014年7月,张某丙自行联系购进湖南岳阳今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湘岳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16400009号的“御医风湿痛走珠给药器”、贵州省大方县贵州奢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黔卫计健用证字[2013]第0009号“清椿堂药王风痛方活络祛痛酊”,及两种产品的广告宣传片样片,话术、产品资质材料等。后在明知上述两种产品为非药品的情况下,张某丙为牟取非法利润,通过北京央广联合传媒有限公司、中视蓝海(北京)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在甘肃卫视、河南卫视、山东教育电视台等电视媒体以养生节目“御医健康汇”和“药王养生汇”的形式对上述两种产品进行宣传,称产品为“御医风痛方”和“药王风痛方”。被曝光的电视购物广告“四大神医”之一的刘洪滨也是“代言人”,宣传“药王风痛方”是“刘洪滨教授”祖传的秘方,“给骨头吃药”等。
在澎湃新闻统计的案例中,未见详细描述广告的制作、生产流程。上海法制报于2017年7月3日发文称,医药广告专题片多由广告公司进行制作,客户大部分是药品代理商,大都自带“专家”拍摄,有时广告公司也会帮客户找“专家”,“专家”都有自己的经纪人,每次拍摄,“专家”的工资在三千至八千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