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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案”后 社会防诈骗意识逐步提升

游客 2017-07-24 10:25:20    201165 次浏览

7月19日上午,“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主犯陈文辉犯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6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3年至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你中奖了”“猜猜我是谁”的老套路到冒充政府机关、学校、工作单位实施“精准诈骗”,电信诈骗花样不断翻新,给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徐玉玉案”给社会敲响了警钟,记者梳理发现,案件发生后一年间,各部门密集出台各项防范诈骗措施,人们的防诈骗意识逐步提升。

目前正值高招录取季,也正是针对学生群体的电信诈骗案件易发多发时期。被录取到北京某高校就读的张林林向记者表示,去年该校有学生入学时就曾在QQ上被骗子以“购置军训用品”为由,骗走了100元。现在学校已发通知提醒注意。“不见面就打钱的事,我高度警惕。”她说。

记者调查发现,在“徐玉玉案”发生后,各地高校也都针对学生群体,从保护个人信息到增强防范意识等方面,采取了相关防范措施。

北京师范大学去年在新生报到期间推出了“北师迎新”APP,家庭贫困的新生可通过APP申请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学生资助中心则在后台推送相关信息和重要通知,避免电话沟通可能引发的电信诈骗。

江苏省一些高校,会在开学当天向新生免费发放防范通讯信息诈骗宣传手册。手册中总结归纳了多种需注意的情形,如“不要接听400开头的电话号码、别直接回拨客服来电、不要给陌生人验证码”等。

北京某高校大三学生潘晓晨告诉记者,过去一年,校园里张贴的相关宣传海报非常多,老师们也会在课堂上告诉大家一些防骗技巧:“比如朋友借钱,必须得打了电话听到声音或者见了面再考虑借钱。现在,一般遇到这种有关钱和或者必须填验证码之类的信息,我都很警惕了。”

家住北京海淀区的退休职工杨阿姨向记者表示,自己经常关注电视上有关电信诈骗的法制新闻,留心新闻中提到的一些骗术套路:“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别财迷,天上不会掉馅饼。”

在安徽某国有银行工作的王女士向记者表示,她所在的网点,自去年12月起开始严格落实开卡实名制,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力度。“银行的ATM终端、网银手机银行、银行门头字幕、微信公众号上都有关于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信息。每天的例会上也会学习国家最新的相关政策。”

记者梳理发现,从去年9月起,最高法、公安部、央行等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性文件和规定,一手防范,一手打击,合力惩治电信网络诈骗。

去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首次明确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酌情从重处罚”的10种情形,其中“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等内容也为此次“徐玉玉案”的判罚提供了法律支撑。

而针对个人隐私泄露问题,一些企业也开始进行技术创新加以防范。

随着网购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大,快递面单极易成为个人信息的“泄露单”。为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今年以来,一些快递企业开始实施“隐私面单”,即将用户的姓名、手机号和地址等信息进行加密处理。

“‘徐玉玉案’为社会防范电信诈骗敲响了警钟,虽然犯罪者受到了惩戒,但为了避免悲剧发生,希望警钟长鸣。”一位受访者对记者表示,更重要的是制度上防范个人隐私受到侵害,防止运营商等平台与不法分子勾结,泄露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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