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电商打假案宣判。记者昨日获悉,昨日上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淘宝诉平台售假店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的售假行为对淘宝商誉造成损害,要求被告向淘宝赔偿人民币12万元。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表示,淘宝会将所得的全部赔偿设立一个专项基金,用于消费者的补偿和保护等事宜。
据介绍,被告姚某从2015年开始在淘宝平台上出售宠物食品。2016年5月,淘宝与玛氏联合发现其销售的“Royalcanin”猫粮存在假货嫌疑,遂以神秘购买的方式,在该店铺购买了一袋价格99元的宠物猫主粮。经过品牌方的鉴定,该猫粮为假货,随后平台将线索移送警方。2016年10月12日,姚某被警方抓获。
随后,淘宝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姚某告上法庭。今年4月25日,此案公开审理并由奉贤区法院院长陆卫民坐堂亲审。
7月20日上午9时30分,此案公开宣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姚某以掺假的方式持续在淘宝网上出售假货,其行为不仅损害了与商品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淘宝网的商誉造成了损害,故被告应当就此予以赔偿。
一审开庭时,姚某曾辩称是成本上涨导致售假。这一说法遭法院反驳,判决书中写明:被告不能以此为借口进行售假,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有违诚实信用,被告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法院最终判被告姚某败诉并判处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淘宝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