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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王巍)北京市高院北京法院网官方“京法网事”昨日发布消息,7月18日至7月20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张凯闵、林金德等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
85名被告人中,70余人系公安部组织北京市公安局于2016年4月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其中44名被告人为中国台湾居民。
境外设点实施诈骗
新华社此前报道,2016年,肯尼亚警方成功破获一个冒充中国大陆公检法机关、向大陆群众大肆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团伙。肯尼亚执法部门经审查,决定将上述人员中的32名中国大陆犯罪嫌疑人和45名中国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这也是我国首次从非洲大规模押回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据介绍,近年来,以中国台湾犯罪嫌疑人为首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在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国家设立诈骗窝点,招募话务人员,冒充中国大陆公检法机关向大陆群众拨打电话,疯狂实施电信诈骗,造成巨大损失。很多老人、教师、农民工、下岗工人、学生的“养老钱”“救命钱”“学费”被席卷一空,许多家庭倾家荡产,很多企业破产倒闭,多人跳楼、上吊自杀。
被告人均认罪悔罪
据检方指控,张家祥等35人,张凯闵、林金德等50人,分别于2014年6月至11月、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间,在印度尼西亚、肯尼亚境内参加诈骗犯罪组织,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语音群呼,冒充快递公司客服人员、公安局及检察院工作人员等身份,虚构被害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虚假事实,以需要接受审查、资产保全等为名,先后骗取大陆居民沈某某、苑某某等185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900余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8名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律师,对于表示需要法律援助的被告人,法院通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
二中院介绍,庭审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进行调查。公诉机关运用多媒体等形式进行举证,出示了电子数据、鉴定意见、书证、物证及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参与诈骗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在最后陈述中各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