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闫瑾 刘双霞)第三方支付机构受到的监督管理越来越严格。7月19日,记者从中国银联处获悉,中国银联第五届业务管理委员会近日向非银行支付机构下发了《银联网络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评价办法》 ,将对支付机构实施评级管理,分为Ⅰ、Ⅱ、Ⅲ、Ⅳ、Ⅴ共五类。
据悉,支付机构业务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监督管理、入网运营市场合作、跨境业务、风险防控、业务规范等类别。
对于IV类机构,中国银联将限制部分业务的开通和调整;实施部分业务退出;提高风险防控要求并从严执行。对于V类机构,终止全部业务,要求限期退出银联网络,向监管机构建议取消支付业务许可证。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16年4月,央行就向企业下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支付机构被分为5类11级,央行按照分类评级对支付机构进行差异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多次出现D、E类评级的机构将被暂停支付业务,直至注销牌照。
此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自律管理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对支付机构评价和计分,并纳入央行对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分析人士表示,支付机构除了应对央行和支付协会的支付机构评级,还需要应对来自中国银联的业务评价,面临的监管压力越来越大。
而中国银联的评级管理和央行有何异同?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二者基于评级出发点的不同,评级对象和评分方法也存在显著的差异,某种程度上是有互补性的。具体来讲,央行作为行业监管机构,意在促进整个行业的合规和安全,是针对所有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评级,更关心支付机构的企业资质、账户实名制和备付金管理情况;而银联作为清算组织,从促进银联卡业务的有序发展出发,只针对加入银联网络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即会员单位进行评价,且评价体系更侧重银联卡交易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