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林子)7月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提出,我国允许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兼职,推广海外人才优惠便利政策。实际上早在2015年5月,国务院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在三年内,可以保留人事关系。而在今年7月,这项政策也在北京落地。如果说以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海创业”和兼职常被视做十分冒险的行径的话,那么未来这一选择的风险性将被大大降低。
其实,本月初,北京市人社局就发布《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破除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壁垒,启动专业技术人才“共享”新机制。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离岗创业6种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模式都将被支持和鼓励。而且,离岗创业人员离岗期间,可保留相应的人事关系、基本工资待遇和社保相关待遇,一旦创业不成功,这些人员还可以选择返回原单位。
业界指出,我国之所以不断鼓励科技人才创业,或者到高校、企业兼职,是因为现在事业单位的科研成果转化率不到10%,大量技术人员在事业单位中沉淀,限于体制机制而无法完全发挥自身能力,如果可以让这些科技人才走向高校与企业兼职,每年就可能创造更多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