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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投顾监管来袭 平台寻求合规操作“自救”

游客 2017-07-19 09:39:00    201176 次浏览

本报记者 陈植 上海报道

近期,监管部门出台了《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下称64号文),智能投顾产品意外受到了较大影响。

“多家智能投顾平台赶在7月14日前,从地方金交所下架了相关产品。”一家智能投顾机构负责人透露,原因在于部分智能投顾产品涉及大额信贷项目受益权按份额拆售、单一产品投资者超过200人上限等违规操作。

一位接近监管的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监管部门正在酝酿针对智能投顾产业的监管细则,可能包括智能投顾将按照金融信息服务中介平台进行管理,不允许平台存在自融或资金池业务;若智能投顾平台涉及资产交易,需按资产交易类型申请业务牌照,比如平台参与公募基金产品的智能化资产配置,需获得公募基金产品代销牌照;平台参与私募基金的智能化资产配置,需在相关部门完成备案,严格遵循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最低投资门槛100万元)募资的相关规定。

“目前监管细则仍在征求意见,不排除会有一些修改。”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合规操作“未雨绸缪”

今年4月,一则在山西证监局官网发布的文章,引起智能投顾业界的密切关注。该文章指出,如理财魔方,其交易系统接入了盈米财富基金的购买端口;拿铁理财,除了有机器人理财的页面之外,还出现了金融超市的页面。其网站信息显示,其基金销售服务由拿铁理财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公司联合提供。而上述互联网平台并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这或许意味着,针对智能投顾平台的监管大幕已悄然拉开。多家智能投顾平台开始借鉴P2P模式寻求业务合规操作。部分地方金融办规定,若智能投顾机构从个人投资者募资投向信贷类产品,将被视为类P2P机构。

当前智能投顾平台寻求合规操作的第一步,是落实资金银行第三方存管。包括海银会、真融宝等机构已与银行签订第三方存管协议。

“5月初我们与新网银行签订协议,6月底正式上线。”海银会首席技术官孔凡兵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他认为,尽管相关部门尚未出台针对智能投顾平台的监管细则,但作为互联网金融机构,需遵循2015年8月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今年6月底央行等17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首先确保业务不会触碰自融、资金池等监管红线。

相对应的,部分银行对智能投顾平台资金存管的准入门槛逐渐明朗,主要关注平台合规操作程度、股东背景、实缴资本、历史经营与产品兑付状况等。

此外,当前不少平台还在寻求保险代理经纪、公募基金代销资格等业务牌照,令公募基金、保险产品智能资产配置业务操作符合监管要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到,部分智能投顾平台正与地方金交所加强产品创设的合规操作,包括取消大额信贷产品受益权的份额拆售业务;将不同期限智能投顾产品穿透到底层资产,做到每个项目对应每笔投资;对每款产品投资者人数控制在200人以下等。

懒财网CEO陶伟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他们与监管部门沟通了相关问题,除了资金池和200人限制等监管红线不可逾越外,监管部门尚未对金交所产品是否违规做出明确界定。但不少金交所已经根据以往监管要求,对智能投顾产品创设的投资者数量、底层资产穿透等提出很多合规操作要求。

孔凡兵表示,一种新的业务操作模式值得关注,部分智能投顾机构不直接面向个人投资者,通过向持牌金融机构提供技术输出或投资组合等产品,由后者向个人投资者提供服务。这种做法的好处,一是持牌金融机构对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进行甄别;二是持牌金融机构可以收集智能投顾平台的运营数据,协助开展监管。

 寻求海外上市“拥抱”监管

为了全面加强合规操作,部分智能投顾平台动起海外上市的念头。如去年海银会已实现盈利,正在考虑赴美上市。

对于海外上市目的,孔凡兵坦言:“有引入海外资本市场的监管机制,完善自身合规操作的考量。”

当前美国金融监管部门正对智能投顾产业拟定监管细则,其中一项就是加强信息披露。在孔凡兵看来,其中的信息披露要求,可能包括平台必须向监管部门报备机器人投资模型的主要参与,以及智能资产配置的主要逻辑,以便美监管部门掌握智能投顾平台的运营数据与资产配置状况。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当前美国智能投顾的监管体系未必合适中国同行。究其原因,美国已形成成熟的智能投顾体系,包括一站式智能理财、智能荐股、智能化资产配置等,不少平台可直接向投资者开展投资管理业务。相比而言,国内多数智能投顾机构业务模式仍停留在如何生成一个投资组合或投资建议的模式。

在孔凡兵看来,两国对智能投顾监管的侧重点必然存在差异,但并不矛盾,强化信息披露制度,是监管部门所乐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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