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吴文治 赵述评)7月16日,社交电商平台云集微店自己承认收到了来自杭州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罚单,总额为958万元。云集微店CEO肖尚略通过云集微店官方微信回应称,2015年下半年,云集微店的App销售模式采用了地推模式引起了争议,监管部门认为部分推广形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这份针对2015年的处罚直到最近才正式下发,金额为958万元。
据了解,云集微店的地推模式是指,在交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费后可成为“店主”,随后可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当“店主”邀请人数数量达到160名和1000名时,“店主”将成为“导师”和“合伙人”。“店主”成为“导师”后,每发展一人可从平台服务费中拿走170元,“合伙人”可拿走70元。监管部门认为部分推广形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二)划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谋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肖尚略强调,无论是创建初衷还是社会效益,云集微店的地推模式与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传销活动有本质区别。一方面,云集微店提高了商品流通效率,创造了真实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云集微店一直按照补贴市场、亏损经营的互联网创业模式在运作,平台并没有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牟利,反而投入巨大。肖尚略透露,云集微店2015年亏损3265万元,2016年亏损311万元。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云集微店从2015年成立之日起到现在,一共收到两次行政处罚。2017年5月12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一条,云集微店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案,责令云集微店改正违法行为,罚没款958万元上缴国库。2016年10月11日,云集微店涉嫌虚假宣传,其在销售 “SWISS MILITARY(瑞士军工)”拉杆旅行箱过程中,介绍该商品品牌及商标时使用了不实夸大的宣传用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属于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责令云集微店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5万元。
肖尚略在云集微店公众号中承认,云集微店将原本存在于企业内部的销售管理培训团队,变成了社会兼职就业,与相关条例构成了冲突。目前,云集微店已整改,放弃了有争议的App社会化地推模式,以规范的公司化方式推动App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