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乐视发薪日,当天传出乐视控股及非上市体系员工工资未发放的消息。
11日上午,乐视控股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乐视控股及非上市体系面临资金紧张的困境,公司决定将7月份工资推迟一个月至8月10日发放,但是对于社保、公积金的缴纳部分,公司保证及时足额缴纳。目前已经与员工进行了沟通,希望获得员工的谅解和支持,与公司共渡难关。
不过,部分被欠薪的乐视员工对此说法并不买账。7月13日上午,部分被乐视欠薪的员工前往北京朝阳区劳动人事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
业内律师认为,对已申请劳动仲裁的乐视员工所欠薪资构成不同,仲裁委会区别对待。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也就是说,若乐视公司延期支付工资已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于2017年8月10日前发放6月份工资,则不会被认定为拖欠。但超过此期限则构成拖欠工资,乐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月13日,一位乐视网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表示:“随着新乐视高管团队稳定后,公司接下来或会有一些实质性的动作,解决乐视的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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