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gWest 品玩 7 月 10 日报道,今日钛媒体报道了 36 氪股权众筹平台上的项目“猿团”关闭一事,指 36 氪再次陷入“涉嫌诈骗”的漩涡。文章报道称,该项目创始人和 36 氪以“拿到蒋涛(极客帮创投创始合伙人)投资”作为宣传点,来获取其他股权众筹投资人信任,并在投前尽调缺失的情况下进行众筹,最终导致了上百名投资者的损失。
今天晚间,极客帮创投就猿团事件和钛媒体的报道作出了说明,称 36 氪人员在文中的部分说法“罔顾事实”,钛媒体“未经调查求证即发布不实信息”,严重损害了蒋涛和极客帮的名誉和合法权益。
以下为说明全文:
第一,投资猿团始末
猿团创始人谢恩明经朋友介绍来找蒋涛想融资,基于他做的方向是技术外包,蒋涛考虑到市场有需求,当即决定个人投资 40 万,蒋涛个人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与猿团签署投资协议,且已个人打款至当时猿团的法人刘阳的账户,有银行打款记录可查。
得知蒋涛已经投资猿团后,36 氪丁洁纯与谢恩明单独沟通,说要再做一轮股权众筹,这个过程 36 氪从未与蒋涛有过任何沟通。后面谢恩明拉着蒋涛去参加 36 氪的股权活动,本着支持创业公司发展,极客帮作为机构参与股权众筹投资 60 万,已经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签署协议,也已打款至猿团企业账户,有银行流水记录可查。
蒋涛是先于 36 氪众筹平台决定投资猿团,且纯属个人投资行为,基于业务方向做出的投资决定。
蒋涛与极客帮在此项目仅作为个人天使投资人和众筹投资者参与,合计投资 100 万。综合考虑实际投资金额,蒋涛与极客帮是猿团项目失败的重大受害者。
第二、对于文中不实信息回应
文章中写:雷宇分享了一组数字。猿团第一次众筹,极客帮领投 60 万,跟投方出资 200 万。在这 200 万中极客帮占有 20% 的领投收益,也就是 40 万。而极客帮领投的 60 万加上这 40 万刚好 100 万。
——极客帮和蒋涛合计出资 100 万,并非文章所称的出资 60 万加上 40 万的领投收益。极客帮或蒋涛从未获得过所谓 20% 的收益。文章所称的雷宇的描述即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投融资市场惯例,纯属枉顾事实和误导舆论。
文章中写:36 氪现在对接该项目的人员许靓表示,“ 如今 36 氪也联系不上蒋涛,领投方极客帮表示蒋涛已经离开该机构,对于 36 氪的问询并不配合。”
——许靓从未与极客帮或蒋涛有过任何联系或沟通,更不存在“极客帮表示蒋涛已经离开”。蒋涛作为极客帮创始合伙人始终参与极客帮的投资、管理和决策事务。
文章中写:袁俊对记者说,自己这几天确实在深圳休假。“我们的尽调信息都已经挂在页面上了,而当年我们接手蒋涛、极客帮的尽调资料,由于和领投方签订了保密协议,在蒋涛没有授权公开的情况下,我们实在无法给投资人看。”
——蒋涛和极客帮从未给予袁俊或 36 氪任何尽调材料。蒋涛作为天使投资人,其投资行为先于股权众筹,蒋涛投资猿团是基于个人对市场和需求的判断。
猿团众筹信息均由平台方 36 氪做出,36 氪从未要求蒋涛或极客帮提供任何有关猿团的资料;蒋涛和极客帮也没有提供任何资料给 36 氪或签署任何保密协议。
36 氪作为股权众筹平台,其应独立进行尽职调查并将结果告知所有投资人,而并非依赖于所谓的其他方提供的资料。袁俊的说法不符合股权众筹平台项目审核的惯常做法。
文章中:36 氪股权投资总裁袁俊回应,“我们掌握的信息都披露在 36 氪猿团项目的众筹页面上了(如上图)。所有关于猿团项目的尽调信息,都来源于领投方,即蒋涛和极客帮,我们作为平台扮演的是 FA(financial advisory)角色,只是把领投方提供的信息展示给众筹者。”
——36 氪所有公开页面信息均由 36 氪制作,蒋涛和极客帮从未提供任何信息给 36 氪,也未参与内容制作,这一点创始人可以证明。
36 氪扮演的并不是 FA 角色,而是为股权众筹行为提供信息平台和技术服务。极客帮也是平台方 36 氪服务的使用方和众筹投资人,并在股权众筹中承担了数额重大的损失。
综上所述,无论是 36 氪人员罔顾事实的“声称”,还是钛媒体未经调查求证即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都违反了新闻报道真实客观的原则性,严重损害了蒋涛和极客帮的名誉和合法权益。
蒋涛和极客帮严肃谴责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并要求相关方查明事实、停止侵害行为并相应致歉,否则,蒋涛和极客帮将采取各种合法手段,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并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