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的正反面一直是市场热议的话题。为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因过度扩张、监管套利等带来风险隐忧,频频引发市场对数字金融加强监管的讨论和呼声。7月8日,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黄益平出席活动时提出,目前数字金融机构多为混业经营,涉足多个金融领域,传统“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早已无法适应此种形势,可考虑先行设立横跨“一行三会”针对数字金融的监管机构。
跨界监管机构
此前,“金融监管大变局”的风声已经猛刮了较长一段时间,直指“一行三会”监管协调机制的有效性问题。近日,这一讨论被延伸到数字金融领域。
黄益平在7月8日的活动中表示,数字金融与影子银行、地方政府融资都是当前监管最为缺失的领域,对于这些尚未看透的领域,其潜在金融风险是最大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在分业监管框架改变之前,可考虑先行设立横跨‘一行三会’针对数字金融的监管机构。”黄益平提出。
这并非监管层人士首次对数字金融提出加强监管的建议。去年11月,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出席公开活动时表示,针对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将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施“穿透式”监管,建立数字金融的新型监管体系、审慎监管体系和市场准入体系。就在一周前,国家外管局综合司司长孙天琦再次提到,下一步需要强化建立针对数字金融的审慎监管体系和行为监管体系。
什么是数字金融?从名词解释来看,数字金融是指通过互联网及信息技术手段与传统金融服务业态相结合的新一代金融服务,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网上银行、金融服务外包及网上贷款、网上保险、网上基金等金融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所和苏宁金融研究员李虹含用更通俗的语言解释道,从这些名称上看,不仅包括银行服务,也包括保险、基金、券商服务,可以说几乎囊括了所有的金融服务及产品体系。
三大风险冒尖
正是因为数字金融已涉猎更多的领域,这恰恰也成为风险滋生的温床。黄益平指出,目前数字金融机构多为混业经营,普遍涉足保险、基金、证券、银行等综合性业务,甚至出现了几乎拿到“全牌照”的金融科技公司,传统“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早已无法适应此种形势。
在监管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拥有全牌照的机构,也有了套利的空间。据了解,比如有一些P2P和互联网支付机构,对第三方存管等制度遵守并不是特别严格,导致了监管套利的存在,特别是对于很多拥有全牌照的机构,既可以做信托,也可以做银行,还可以做保险,全牌照的功能使得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可以通过各种通道业务进行监管套利。
监管套利是数字金融发展过程中突显的第一类问题。李虹含指出,除了上述情况,较有代表性的一个事件,就是2013年余额宝的横空出世。在当时的情况下,余额宝启迪了民众一种理财意识,之前普通人没有办法很便捷地投资于银行间交易市场的货币基金,但因为余额宝分拆了投资起点,聚少成多,使大部分民众可以投资于货币基金,享受高收益。余额宝当时被普遍认为是存在合规风险的,随后蚂蚁金服向证监会进行了报备,获得准许,但在此之前,可以说是存在监管套利的。
第二类突出的问题是数字金融的无序经营。例如互联网金融机构和数字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对监管条款、法规的不明晰,不知道依据哪一项进行自我约束和合规经营,这样的话会出现无序经营的问题。第三类问题是数字金融的过度扩张。近年来,蚂蚁金服、陆金所、财付通、金融等金融科技公司的全球地位都在日益突显,余额宝最新公布的1.43万亿元净资产余额甚至已经超过了招行个人存款的体量。黄益平同样以余额宝举例称,它的投资额目前已达到这一量级,这笔钱应算做M0、M1还是M2?更重要的是,当现金与资产可以实现瞬间转移、难以界定的时候,会对货币总量的测度及调控都造成困难,这在事实上对货币政策框架形成了挑战。黄益平建议,当数量越来越难以监测或调控时,或许可以推动货币政策从数量工具转向价格工具。
监管盲区仍存
虽然数字金融的风险在多方面有所显现,但近年也有正面推动作用。例如在解决普惠金融需求方面,很多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为中国城乡居民提供了小额、快捷、创新的支付服务,加快了中国进入“无现金社会”的速度。
针对设立横跨“一行三会”监管机构的建议,李虹含认为,初步建立后数字金融还会有监管盲区,因为资本永远是逐利的,永远会向着有利益、有需要资金的地方流动,所以要逐步转变机构监管的职能,进行跨机构跨行业的监管,才能使监管盲区逐渐消除。
对于鱼目混珠、泥沙俱下的数字金融领域,如何做到“良币驱逐劣币”,也有不少业内人士提出建议。陆金所董事长李仁杰日前在出席公开活动时,提到了“监管沙盒”理念,该概念由英国政府于2015年3月率先提出。按照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的定义,“监管沙盒”是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必须注意到的一个问题是,要实现齐抓共管,必然需要各个部门都按照原有的规章制度,而原有各个部门的规章制度,都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实践。”李仁杰说道,社会的进步,监管和被监管应该是有所互动的,要做到既鼓励创新,又做到审慎,“监管沙盒”是一个很好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