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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机构备案属地化监管成标配 四成上线平台受冲击

游客 2017-07-05 07:38:38    201407 次浏览

本报记者 何晓晴 广州报道

“网贷机构二次资金存管的成本会提高。如果正式办法真的定了不能异地存管的话,平台需要顺应监管要求去做调整了。”7月4日,对于深圳金融办7月3日晚间连夜出台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备案办法》),深圳一家平台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备案办法》强调了属地存管的要求。其中,《备案征求意见稿》第九条明确提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应当与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

就在6月1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率先提出了对存管银行属地经营的要求。

7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已公开征求过意见的广东备案办法也可能提出同样的属地存管要求。此前,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也曾表示,北京网贷机构原则上优先选择北京本地银行或在北京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从各地最新监管举措可以看出,网贷机构备案属地化监管已渐成标配。

另据融360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17年6月15日,在已上线银行存管的268家平台中,超过110家上线平台不是在属地有经营实体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这批平台数量占比达已上线平台总数之比超过四成。

属地化监管趋势

“资金存管属地化不但要求银行提供专业化运作,而且应提供属地化服务、迅速的业务响应速度。这可能给某些平台和地方性银行业务合作带来困扰,将来也可以考虑对资金存管业务实行备案制管理。”广东金融学院副教授郑荣年表示。

果树财富CEO吴复申表示,从本地金融办的角度来说,涉及到非辖区银行存管资金的监管,由于权责受限,地方银监局和相关机构是无法直接介入和追踪的,不仅要经过多方协调才能开展,同时也无法保证辖区外银行配合的积极性,所以不论是从资金流向的有效监控还是从监管效率的充分保证上,存管属地化都是必要的。

值得注意的是,《备案办法》第二章第九条亦指出,平台进行备案登记的先决条件是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的一致性。

“这一规定是为了强调地方监管主体的唯一性,从而避免因监管主体模糊而引发的踢皮球式管理等问题。”吴复申称,“当前网贷行业的监管体系还不成熟,平台的跨区域经营必然会加大监管部门的治理难度,因为各地之间还没有一套联动的协同管理机制,一旦涉及到跨区域监管,很容易出现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局面。”

 冲击逾四成平台

据融360统计,目前上线银行存管的268家平台中,有112家上线平台不符合在属地有经营实体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占比达上线平台总数的41.79%。

前述深圳平台负责人表示, “网贷平台一般会从所有参与网贷存管业务的银行中,多家对比,综合考量用户体验、费用、技术等条件,选择适合自身的银行合作。如今,加上属地化限制条件,网贷平台的选择面将大大降低。”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近几个月来,随着建设银行等国有大行网贷资金存管服务高调入场,多家城商行、股份制银行表现抢眼、迅速展业。

目前开展网贷存管最为积极的主要是城商行。其中,广东华兴银行上线67家,排在第一位,其后是江西银行、恒丰银行和浙商银行,上线数量均在20家以上,徽商银行和厦门银行名列第五和第六位,分别上线了18家和17家。

但由于城商行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受限,将受限于属地化存管的监管要求。以上海为例,已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有14家,但其中有7家在上海没有经营实体,占比高达五成。

“存管银行将会受到冲击。”前述深圳平台负责人称。

另外,还有互联网银行如新网银行等也达不到属地经营的条件。从宣布进军存管业务到不到三个月,新网银行已和70多家平台达成存管合作协议,并且近期已上线了2家存管平台,势头相当猛。

“在地方监管政策相继出台,网贷机构备案属地化监管渐成标配的趋势下,各家银行在网贷资金存管方面的业务格局会发生变化,而很多已上线或已签约的平台将面临更换存管银行的局面。”前述深圳平台负责人直言。(编辑:巫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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