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美的集团10亿元理财资金遭遇骗局”一事,今日美的集团紧急发布声明,称主要涉案人员正在或已抓捕归案,公司已收回部分委托理财资金,预计整体损失可控。
媒体报道称,在将累计10亿元理财资金通过银行放款后,美的发现无论是银行出具的兜底函,还是资金流向的公司授信资料,均为伪造。涉案银行分别是“农业银行成都武侯支行”和“重庆银行贵阳分行”。
美的集团方面称,针对市场所关注的美的集团下属公司理财案件,声明如下:
1、美的集团下属合肥美的冰箱公司于2016年3月购买了理财信托产品,规模10亿元,期限为2年,该委托理财经过了美的集团的授权许可,且额度包含在美的集团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整体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2、2016年5月公司通过内控日常核查,发现该委托理财事项存在诈骗风险,第一时间报案,并由公安机关及时采取资产冻结及控制相关人员等有效措施,最大程度维护公司权益;
3、目前案件侦查正在有序进行,进展顺利,主要涉案人员正在或已抓捕归案,公司已收回部分委托理财资金,冻结和查扣了大部分涉案资金或资产,部分涉案人员资产正在进一步追缴中,预计整体损失可控。由于目前该诈骗案件尚未侦查完结,为不影响案件侦破工作,尚不能做更详细说明;
4、鉴于该诈骗事项预计的损失金额有限,在信息披露及会计处理上,公司遵循了相关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事项;
5、公司已对现存委托理财产品进行了全面核查,未发现存在类似的问题。公司也将以此次理财案件为鉴,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及内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公司权益。
那么,这桩涉及10亿元的诈骗案是具体如何发生的?骗子手段有何高明之处能让美的这样的大公司也轻易上当?
一份伪造了印章的银行兜底函,撕开了为美的集团理财计划度身打造的“骗局”。
美的集团旗下的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下称“合肥美的”),理财资金疑似遭遇“骗局”的案件,正在安徽省高院受理。
我们独家获得的一份《民事诉状》,详细讲述了合肥美的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被“骗走”7亿元的详细过程:美的的7亿元理财资金,由“农业银行成都武侯支行”出具兜底函,借道上海财通和渤海信托,最终流向3家借款公司。直到放款后2个多月,美的方面最终发现,无论是银行出具的兜底函,还是资金流向的3家公司授信资料,均为伪造。
除此之外,我们亦从多个核心信源处获悉,与上述7亿元理财资金遭遇“骗局”几乎同一时间,美的集团另有3亿元理财资金遭遇了相似的情况,涉案银行为“重庆银行贵阳分行”。
市值接近2800亿元的美的集团,为何会被“萝卜章”骗走巨额理财资金。一个借来的银行副行长办公室,一个冒名顶替的假“行长”,一纸伪造了印章的银行兜底函,是谁设下了这个骗局?
1、遭遇“假行长”
事情还要回溯到去年3月初。
根据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的说法,美的金融中心安徽分部的负责人李某,向其大学同学透露“美的理财业务最重要的要求是要有银行兜底”。获知这一信息后几天,这位大学同学辗转通过一位证券公司的投资经理,向李某介绍了一个7亿元的理财项目。
上述理财产品合同显示,7亿元的理财项目,名为“财通资产-创赢1号单一客户专项资管计划”,产品推介银行为农业银行成都武侯支行,资产管理人为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财通”),资产托管人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项目标的公司是农行成都武侯支行的3个“授信客户”。
不过,这份理财产品合同在“声明与承诺”一栏显示,除了上海财通本身以外,该产品还搭建了另一层通道“渤海信托贷款项目单一信托计划”;即理财产品资金流向的实质,是穿越上海财通、渤海信托两层通道,最终贷款给项目标的公司。
该资管专项计划期限为2年,预期年化收益为6.7%。资管计划合同中规定:“本资产管理计划项下,资产管理人仅作为通道功能的主体,资产管理人无需对资管计划投资标的进行实质审查。资产委托人已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标的的资金用途、交易对手、担保措施等的资信及其他背景状况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若出现委托资产无法收回本息或遭受损失等情形的,资产委托人自行承担风险……”
而该产品的增信措施,则是“农业银行成都武侯支行”出具的保本保收益的《承诺函》。
根据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的叙述,结合接近案件人士的说法,美的金融中心安徽分部的负责人李某,在拿到理财产品全套资料后,向其上级领导汇报,随后与其风险管理部同事前往成都当地银行调查。
蹊跷的情节,在这一刻拉开序幕。
2016年3月22日,来自美的方面的2名工作人员,以及上海财通的项目经办人等一行,由一名自称为“农行成都武侯支行客户经理”的人士陈某接待,来到了农行成都武侯支行办公大楼。根据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的叙述,陈某领着美的方面等人从一层营业厅进入,坐上电梯进入办公区。全程并无任何人要求登记或出示证件,亦无人询问或阻拦。
“这是我们“黄XX”行长。”进入办公室后,陈某向大家介绍一名中年男子,随后双方交换了名片。
监控资料显示,双方会面持续一小时。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的叙述称,在查看3个“授信客户”的全部资料并提问后,上述这位被介绍为“黄XX”的“行长”,当着美的公司人士的面,从办公桌抽屉里拿出“农行成都武侯支行”的公章,因第一次盖章不清晰,“行长“又加盖了一次。
一个细节是,美的方面在对盖了公章的《承诺函》进行核对、拍照留存后,提出“《承诺函》原件要不要密封一下”。但“行长”的回答则是,“《承诺函》签署日期还是空着的,现在没有必要密封,等你们落实了放款时间、填上签署日期后再密封吧。”
当时并没有人深究,盖章《承诺函》的“行长”,到底是不是农行成都武侯支行真正的行长本人?亦没有人深究,接待美的来客的办公室,到底属于谁?
2、美的“风控”
在正式放款以前,美的集团内部对这一笔涉及7亿元的理财计划进行了内部论证和审批。
美的方面提交给安徽省高院的内部项目审批记录显示,前往成都尽调后,美的金融中心安徽分部的负责人李某原本对这个项目充满信心。
他向上级汇报:“该项目借款人为农行授信客户,由成都农行兜底。与风险部一起现场尽调,核查借款人经营情况良好,且底层资产具备有效的抵质押担保,建议操作。”
美的集团金融中心的陈姓主管领导随后提出疑问:“用一个资管计划再套一个信托计划是出于什么考虑?信托计划是单一还是集合?”
“项目是财通资管对接的,委托渤海信托放款。信托计划是单一信托计划。”李某随后回应,并在此强调“底层资产对应是成都农行三个授信客户,交易机构较为清晰,风险可控”。
主管领导遂批示了“同意”,不过仍叮嘱:“购买后贷后管理工作要做好,至少每季要求兜底银行提供底层资产风险排查报告,争取每半年走访一次兜底银行及底层资产债务人。”
上述美的集团金融中心的主管领导在批示中还提出:“建议今后分部的理财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及底层资产以安徽省及周边地区为主。”
的美的方面提交给法院的内部邮件记录显示,美的集团金融中心风险管理部门亦对上述理财项目进行了论证。尽管有人曾对业务中作出“本笔投资的主债权相当于没有担保措施,我们唯一的保障在于农行出具的承诺函,该风险请予以特别注意”的提示,但至少2决策者均以“美的集团此前曾有过多次类似操作”为由,认为“风险相对可控”。
2016年4月7日,经过论证后美的集团正式放款。7亿元理财资金,由美的总部拨付给合肥美的,由后者放款至资管计划的托管银行,再经过下一层通道渤海信托,最终落入实际用资的三家公司账户中。
结合资管计划合同、信托产品合同梳理发现,上述3月22日在农行成都武侯支行办公室内签署的《承诺函》,是这一项涉及7亿元资金理财计划中,最核心的增信措施。
但我们向多名银行、资管业务人士了解的信息显示,在类似上述理财产品的业务中,银行是否应该出具兜底函存在争议。
一位从事投行和部分资管业务的券商人士表示,在上述操作模式中,银行不该兜底,“汇票等业务银行可以正常信用兜底,资管计划、信托不该由银行兜底。”该人士推测,如果确实存在银行兜底,可能是为了赚利差,或者有其他业务合作。
一家国有大型银行的支行副行长亦表示:“这样的兜底协议,银行按照规定是不能出的。但是也不能说不存在。存在,但是不合规。”
另有长期从事资管业务的人士指出,这类业务属于银行的表外业务。
一位股份制银行业务人员则表示,“银行在操作时,如果出具承诺函,一般是实际用资方的这部分资产本身就是银行的,或者有时候实际用资方是银行的优质大客户,在合作到期后,为了维护客户,会帮忙找一笔贷款。”
而无论是否应该出具兜底函,一个更为核心的前提是:银行兜底函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3、东窗事发
在放款后2个月,美的集团总部资金中心的主管领导前往农行成都武侯支行进行投后核查,遂揭开了这一“骗局”背后的真相。
根据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的说法:最核心的《承诺函》上的印章为伪造,盖章的“黄xx”行长为假冒,负责接待的“客户经理”陈某亦为假冒。三个借款企业的授信资料(包括上级分行的授信批复、抵质押证书、支行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物业评估报告)全是伪造的,上面盖的公章也全是非法私刻的。而陈某等人用以接待美的方面的办公室,则实际上是农行成都武侯支行一位路姓副行长的“行长办公室”。
随后,合肥美的迅速向合肥高新区公安分局报案。因案情特别重大,合肥公安立即立案侦查。我们从接近案件的人士处获悉,策划上述“骗局”的陈某等人,均已经被逮捕。而资金流向的三个实际用资方,有多人在逃。
根据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的说法,前述在农行成都武侯支行设下“骗局”的陈某等人,获得了3家借款企业的巨额好处费。我们从其中2家涉案公司相关人士处获悉,陈某等人从2家公司获得的“好处费”为8100万元。
根据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的说法,农行成都武侯支行路姓副行长,实际上曾向陈某等人出借过3次“行长办公室”。根据《民事诉状》的表述,目前该路姓副行长已取保候审。不过,该《民事诉状》并未具体提及,除了美的方面外,另外2次被接待方是谁。
接近案件的人士室称:“其他两次接待了两个金融机构,但陈某等人并没有得手。”
不过,这一说法并未获得核实。
目前也尚不清楚,是否有其他公司、在其他地方遭遇陈某等人的“骗局”。
除了上述合肥公安刑事立案外,美的集团目前已经对上述三个实际用资方企业以及农行成都武侯支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三个用资方赔偿全部7亿元本金及利息,判令农行成都武侯支行承担全部的连带责任。安徽省高院已受理。
不过,尽管刑事案件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民事案件已被法院受理,美的集团巨额理财资金遭遇“骗局”事发至今已经一年有余,却并不为公众所知。涉事各方均三箴其口。
合肥美的法务部人士称,其并没有听说理财产品出问题的事,“这应该是集团层面的事,我不清楚。”该人士也以“可能属于美的集团的商业秘密”为由,拒绝透露美的总部法务人士联系方式。
美的集团在接收到我们提交的问题后,未予正面回应。
农行成都武侯支行电话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农行总行在要求我们提交具体问题后,不再接听电话,亦不再回复短信;农行四川分行称:“不清楚这件事,需要去问一下”。但截至发稿,并未回复。
渤海信托董事会办公室在要求我们提交具体问题后,截止发稿未作出回复。
资金托管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工作人员确认上述资管产品确实存在,在被问及项目是否正常运行时,他表示据他所知,该项目目前还没有进入终止清算的程序,具体信息需要问上海财通。
我们也无法联系到上海财通前述理财产品经办人进行置评。
不过我们从多个核心信息源处获悉,与上述7亿元理财资金遭遇“骗局”几乎同一时间,美的集团另有3亿元理财资金遭遇了相似的情况,涉案银行为“重庆银行贵阳分行”。
这也意味着,美的集团遭遇“骗局”的理财资金达到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