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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大力整改:上传视频不得超过15分钟

游客 2017-06-28 23:15:47    201007 次浏览

6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告,要求新浪微博、ACFUN、凤凰网等网站关停视听节目服务,微博方面今天拿出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将上传视频长度限制15分钟。

广电总局在通告中指出,上述网站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视听节目服务,并大量播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时政类视听节目和宣扬负面言论的社会评论性节目,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为广大网民营造一个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微博小秘书当晚就做出回应,表示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严格加强视听节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视频服务,也会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今日晚间,微博通过官方账号@微博管理员 发表声明,公布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尤其是关闭超过15分钟的长视频上传功能,以及自动解析功能。

另外,使用微博账号传播视听节目、且已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当按照许可证的各项要求开展业务,并提交资质证明;使用微博账号传播电影、电视剧,应当具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网络剧、网络电影、新闻节目、纪录片、专题片、综艺节目等也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否则将予以屏蔽。

微博大力整改:上传视频不得超过15分钟

微博声明全文如下:

6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微博按照有关规定,对视听节目服务进行全面整改。我们诚挚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批评,并将通过此次整改,健全和完善对视听节目的管理规范。

微博作为社交媒体平台对于用户和内容的开放性认识不够充分,导致对部分用户上传违规视听节目监管不足,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使用微博账号传播视听节目,且已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当按照许可证的各项要求开展业务。其中,未持有一类视听许可证的账号主体不可以上传时政视听节目,媒体、政府所开设的账号暂时不受影响,具有相关许可证的主体需要尽快向微博平台提交资质证明,以便微博为持证主体对应的账号矩阵开通审核权限。

二、使用微博账号传播电影、电视剧,应当具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不具备以上两证的电影、电视剧,以及不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的网络剧、网络电影、新闻节目、纪录片、专题片、综艺节目等视听节目微博将予以屏蔽。

三、关闭超过15分钟以上的长视频上传功能,以及自动解析功能,建议具有此类需求的用户前往专门视频网站上传或观看。

与此同时,微博将继续加强与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有资质的中央媒体的内容合作,放大主流舆论的传播声音。

微博将通过本次整改建立完善视听节目的管理规范,进一步承担企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总局各项管理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广大网友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微博大力整改:上传视频不得超过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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