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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允许九种人工繁殖野生动物凭专用标识出售

游客 2017-06-28 21:05:12    201307 次浏览

中新社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 陈溯)中国国家林业局28日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包括梅花鹿、马鹿、鸵鸟、美洲鸵、大东方龟、尼罗鳄、湾鳄、暹罗鳄、虎纹蛙等九种野生动物7月1日起可凭专用标识在中国出售。

该名录是根据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专家提出评定标准,并广泛征求各省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的意见,再经专家科学论证后提出的。名录所包含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繁育规模较大,不需要从野外获取种源或不依赖野外种群即可满足相关合法用途对该物种及制品合理需求,并且相关繁育活动有利于缓解对野外种群保护压力。

该名录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林业局负责人表示,名录实施后,相关物种繁育单位将按省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准生产数量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开展出售、购买和利用活动,从而减少对人工繁育成熟的野生动物繁育和经营活动的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并加强野生动物制品溯源管理,避免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产品流入合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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