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林子)6月27日,交通部召开本年度第六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在会上指出,自从5月22日和6月1日,交通运输部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微信先后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促进汽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其中,共享单车共收到各方面反馈意见780件,意见主要集中在信息安全、政策落地、服务标准、线上线下管理的要求等方面。
另一方面,汽车租赁共收到意见建议94件,经过拆分归集,共梳理出194条具体意见建议,其中,大部分对文件内容表示认可,认为文件提出的加强租赁车辆管理、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制度、提升企业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以及完善停车、站点设施等政策措施,对于提升汽车租赁服务质量、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具有重要作用。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主要集中在适用范围、租赁车辆性质、交通违法处置和诈骗问题等。
吴春耕表示,征求意见结束后,交通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梳理和充分吸纳,对两个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正在启动办文报批程序,下一步将积极推动两个指导意见尽快出台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