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征信牌照仍“难产”之时,市场近期传出消息称,芝麻信用、征信、前海征信、考拉征信、鹏元征信等首批个人征信试点机构以及、、360、小米、滴滴、开鑫金服、宜信等行业相关机构联合发起成立一家个人征信机构“信联”。多位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不过在北京商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及专家看来,“信联”要想真正落地并发挥作用仍有较多难题需要解决。
多机构筹建“信联”
日前,有消息称,包括首批个人征信试点机构中的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考拉征信、鹏元征信等,以及百度、网易、360、小米、滴滴、开鑫金服、宜信等行业相关机构,已倡议共同发起成立一家个人征信机构“信联”。
该消息称,该联合机构将效仿第三方支付“共建、共有、共享”原则的“网联”模式,在传统金融之外,实现对互联网金融和小微金融个人征信的全面覆盖。多家机构已签署投资意向书,机构筹建已进入实质阶段。
对此,上述名单的多家机构向北京商报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一位知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信联”主要由中国互金协会牵头在做。
易观智库高级分析师李子川表示,如果信联由中国互金协会牵头,多家互联网巨头参与,那么之前偏局限的信息共享会再上升一个层次,从汇集共享到应用输出形成一个桥梁。
对于成立“信联”的原因,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马骏分析,非银行渠道借贷的信用信息,没纳入央行征信系统,但这几年互金或者网贷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显得很迫切。很多借款人存在多头负债情况,“信联”主要就是解决多头负债,打破传统银行征信信息和民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也表示,从市场角度来看,其实对于多元化的征信机构有着强烈的需求,与央行个人征信系统相比,“信联”在数据源和数据结构上会有比较明显的差异,在人群覆盖上可以更多元化,能够很好地填补市场空白。
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认为,此次效仿第三方支付“共建、共有、共享”原则的“网联”模式,成立涵盖了互联网公司、个人征信试点机构和网贷平台的“信联”,是个人征信发展历程的一个标志事件,将实现传统金融之外的个人征信全面覆盖。通过联合体,可以实现各个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统一标准,得出更客观真实的个人征信报告,打击多头借贷这些行业不良现象,为消费金融、网络借贷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个人征信牌照仍难产
在市场传出“信联”成立之前,个人征信牌照仍然“难产”,其中央行此前试点的8家征信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性是监管考量的关键因素。而成立一个由多家征信机构和关联公司参股的“信联”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独立性的问题。
对于个人征信牌照迟迟不得下发,有分析人士表示,机构背景是否符合独立第三方所引的争议较多。如、腾讯等互联网金融机构有比较完整的生态链条,涉及众多业务条线,但开展业务要客观中立,不能受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等其他主体的支配,征信产品和服务的使用不能与征信机构股东或出资人的其他业务相捆绑。
央行征信局局长万存知在谈到8家征信试点机构存在问题时也指出,每一家都想追求依托互联网形成自己的业务闭环,这样在客观上就分割了市场的信息链,而且每一家的信息覆盖范围都受到限制,因为信息不广、不全面,这样带来产品的有效性不足,不利于信息共享。
而成立“信联”则可以满足征信机构独立性的要求。薛洪言表示,目前,关于第三方征信,市场逐渐有了共识,就是要有中立性,在此背景下,多家机构共同发起成立股权分散的第三方征信公司,更符合监管要求和市场期待,也更利于以后业务的开展。
事实上,监管层曾提出过成立“信联”的想法。“由第三方机构牵头,很多有共同意向的机构联合起来,共同申办个人征信公司是可行的”。 央行征信局局长万存知曾如是表态。
万存知在近日出席 “Fintech时代的消费金融创新发展峰会”时再次表示,征信需要将信用信息集中起来,集中度越高越全面。当信息技术发达时,信息共享平台就不能多,否则没法共享,征信平台要少而精,少而强。
“信联”成型存阻力
“信联”在解决征信机构独立性问题的同时,也能打破传统银行征信信息和民间征信不通畅的局面。但是,在市场出现需求的背后,也有人对“信联”并不看好,认为成立“信联”阻力重重。
马骏直言,“信联”阻力不少,包括信息泄漏、利益公平分配、数据真实准确共享等等问题。另有业内人士表示,“信联”要想做起来,难度确实有,即使用独立的服务器,各家又能共享多少数据?共享的数据质量如何?这些都存在较大疑问。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8月就出现了征信联盟。由央行牵头、上海资信发起设立了全国首个网络金融征信系统,当时邀请了不少网贷公司加入,但是最终效果不佳。对此,一位征信机构人士表示,原因在于大平台担心数据流失,可能只愿意提交进入黑名单的那部分用户数据,而“信联”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李子川表示,独立的信用服务机构之前也有,在央行授权前后,改变的是上下游企业的态度,从设想到了桌面,进一步从桌面到具体业务,也是举步维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征信专家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信联”必须要设立很好的商业机制以及激励机制,保证数据完整性的同时,也能实现利益共享、互利互惠,这样才能建立起真正有公信力的平台,不然“信联”并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
李子川表示,从成立上“信联”应该符合监管的预期,阻力在于协同公司的参与支持程度,以及跨监管部门的认可,否则还是不能很好落地,不用担心一视同仁,覆盖范围是可以慢慢扩大的,毕竟还有其他机构做补充。
也有专家认为,成立“信联”可以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比如,欧美国家的个人征信发展历程,在市场化运营机制下,目前已经形成了从数据提供商、征信机构、决策分析公司到征信服务代理机构的分工明确的征信产业链。 《征信与大数据》一书中提到,最早美国在建立征信机构之前,个人信用信息通过商人自建的网络流传或在其内部小圈子传播,而且极少有人试图从中牟利。随后全国性批发商集团作为第三方信息提供者,通过将信息加工为商品,才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征信机构,一定程度上解决商业信息共享问题。这是美国个人征信史的第一个阶段,发生在18世纪30-60年代,商业需求推动了地方性征信机构的产生,其线下信息采集的工作方式值得借鉴。
北京商报记者 岳品瑜 刘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