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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下半场鸣哨? 商业模式仍在探索中

游客 2017-06-20 06:16:47    200805 次浏览
互联网保险下半场鸣哨? 商业模式仍在探索中
 

本报记者 李致鸿 北京报道

导读

保监会发改部副主任罗胜认为,互联网保险诞生以来,令人印象深刻的产品创新,主要来自于与网销和旅行的相关场景,如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等。这些产品非常细碎,在传统经营条件和成本约束下不可能存在。这是创新,但是不足以说明互联网对保险产品模式的改造,真正的改造应该来自于保险的主战场,包括车险、寿险和健康险等。

 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进入下半场?

日前,保监会原副主席魏迎宁公开表示,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已经进入下半场,创新重点应由以保险公司和销售为中心,向客户和服务为中心转变;由增加保费收入和扩大市场份额为中心,向保障客户利益和提供精准服务为中心转变。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番话语引发持续讨论,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相关问题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合众财险总裁施辉认为,互联网保险总体的业态和商业模式仍在探索和形成阶段,但是已有个别、局部的优秀经验,以及基本成熟的技术。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应是一种全面、完整的概念和模式,从基本的思维模式、理念观念,到具体的各个运营环节,最终形成完善的产业形态或商业模式。

目前,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需要加速与新技术融合,包括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当然,创新发展的前提是守住本源,一些基本问题依然困扰着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如耳熟能详的互联网保险创新产品多为小额、高频、海量、碎片的财产保险产品,而传统的人身保险产品始终不见突破,业内不禁要问“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如何满足长期保障需求?”

问题的答案永远在路上。不过,如果保险公司涸泽而渔,满足于互联网作为渠道带来的保费收入增长,习惯于将落俗的创新作为宣传的噱头,都是一种“鸵鸟心态”,无法实现结构性转型,成功的产业形态或商业模式更是无从谈起。

数据与技术改变行业生态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1-4月,累计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150.34亿元,同比负增长29.92%。其中,车险保费收入100.24亿元,占比66.68%;非车险保费收入50.10亿元,占比33.32%。

这种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和增速持续下降的态势,尤其是车险保费收入、占比下降,非车险保费收入、占比上升,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单纯“从线下转线上”的互联网保险创新模式瓶颈期已经到来,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下半场正在开启。(详见本报3月14日刊发的《线下转线上发展模式遇冷 互联网保险新技术推动转型》)

对此,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赵岑表示,保险业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渠道的变革;第二阶段是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包括保险的需求被重新定义,费率被重新定价,产品被重新塑造,以及服务被进一步提高;第三阶段是资产方生产方式发生改变;第四阶段,则是可能寻求到征信体系的重构和安全性解决方案。“目前,已至第二阶段中间层的上半部分,或许未来两到三年,会向中间层的下半部分,以及基础设施层方向过渡。”

泰康在线副总裁兼COO丁峻峰认为,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以及可穿戴设备等技术力量,正在推动各行各业的变革,保险业也不例外。数据与技术将会催生出更多的保险服务和产品,与大数据、互联网医疗服务、生物识别、基因工程等技术相关的创新保险,将会改变传统的保险模式。

的确,如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将使其研发过程的技术风险、投入使用的网络安全风险、工程师等相关人员的职业责任风险成为新兴风险,这也将催生新的保险需求,车险的产品设计、运营管理等也将面临转变。

不过,对保险业而言,这些技术的应用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暂时也尚未产生颠覆式影响。以人工智能为例,友邦保险集团区域首席执行官蔡强认为,目前,人工智能主要应用在后台营运方面,但是未来将会涉及到保险业经营管理各个方面,如核保环节引进人工智能可以更为有效评估其中风险。不过,在销售环节与人进行情感交流不是人工智能的强项,所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更为合理。

  传统寿险产品 互联网=?

不过,在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加速与新技术融合的过程中,不能为创新而创新,而应更好地服务于保障本源。

对于目前互联网保险创新产品多为小额、高频、海量、碎片的财产保险产品的现状,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些保险产品可以唤醒公众保险意识,但是并不能满足全部需求。场景化保险产品只能满足消费者在某种环境下的需求,如在某个场景里使得用户交易或者某一损失获得便捷赔付和保障,但是问题在于无法满足长期保障需求。

对此,保监会发改部副主任罗胜认为,互联网保险诞生以来,令人印象深刻的产品创新,主要来自于与网销和旅行的相关场景,如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等。这些产品非常细碎,在传统经营条件和成本约束下不可能存在。这是创新,但是不足以说明互联网对保险产品模式的改造,真正的改造应该来自于保险的主战场,包括车险、寿险和健康险等。

目前,保险公司在车险领域表现积极,但是暂时没有特别具有说服力和推广性的产品,如具有“三马”背景的众安在线曾经推出“保骉车险”,与平安保险以合作共保的形式联手,力图实现差异化定价和精准服务。不过,将近两年时间过去了似乎并无起色,众安在线2016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其主要险种包括退运险、意外伤害险、保证保险、健康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货运险、家庭财产险,并无车险。

而传统寿险产品更是长期因“复杂”的原因,被互联网搁置。罗胜认为,传统寿险产品之所以复杂,是因为其诞生之初,纯消费型险种(没有现金价值,保费不会返还)由于件均保费低,销售成本无法摊薄,遭到了市场的放弃,而采取投资加风险保障的混合形态,可以使得件均保费大幅提升,销售成本得以覆盖,所以市场最终选择了后者。

罗胜续称,“但是,互联网的存在,将会一步一步逼迫保险产品简单化,价格透明化,增强消费者的话语权,消费者不是只欢迎理财型产品,如果保障型产品价格合理,可以真正解决保障需求的痛点,消费者也会主动积极选择。”

不过,一些寿险公司精算师认为,目前,寿险产品的传统模式不可替代,未来要看保险消费者的升级情况。例如,短期健康险期容易在互联网销售,但是期限一长便又变得复杂,需要解释、核保等配合。

目前,一些保险公司已有尝试,如泰康在线与支付宝合作推出健康险“大病无忧宝”(福利版),60岁以下的消费者,用支付宝进行线下支付便能领取一份健康险,保额可以随着支付笔数不断累加直至上限。

 四类创新主体的喜与忧

虽然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存在一些阶段性问题,但是并未停下前行的步伐。从企业属性来看,可将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主体分为四类,第一类,传统保险公司;第二类,保险中介机构;第三类,互联网保险公司;第四类,互联网保险的基础服务提供商。

目前,保险公司都在加速数字化进程。此前不久,太保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2019年发展规划,其中新出炉的五大战略措施明确提及实施“数字太保”战略,即打造C端(客户)、B端(渠道用户)、E端(内部员工)三大数字化应用产品,通过去层级、去中介、去行政化,实现业务模式创新和流程再造。

而保险中介行业正在加速洗牌,线下的保险中介机构正在通过建立科技平台等方式,加速与互联网结合,欲在销售端拥有海量的消费者或流量,在服务端解决真正的需求痛点,避免生存空间遭到互联网挤压。

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公司也在逐步发力。保监会数据显示,2017年1-4月,众安在线、泰康在线、易安财险、安心财险保费收入快速增长,分别达到15.4亿元、4.24亿元、37190.2万元、8256.34万元。

此外,互联网保险的基础服务提供商包括提供IT技术服务中心厂商,如大数据厂商;提供线下服务的厂商,如公估公司;还有其它延伸的产业等。目前,这些机构介入保险业的热情高涨,如从蚂蚁金服近期推出“车险分”、微信推出“智慧车险”等举动,即可见一斑。

不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前述主体在探索实践过程中,注定将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安心财险总裁钟诚表示,比较成熟的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和产业形态尚未形成,目前正在围绕保险业的全流程进行变革,呈现出“百花齐放 百家争鸣”的局面,希望监管及其他方面能够给予互联网保险更多的理解和支持,鼓励借此提升保险业的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使消费者更好地获得保险服务和体验。

总之,作为新兴业态,互联网保险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一切都在路上。 (编辑:闫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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