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6月18日发布智能摄像头质量安全风险警示。质检总局开展了智能摄像头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40批次,结果表明,32批次样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质检总局表示,针对智能摄像头可能存在的信息安全危害,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组织开展了智能摄像头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40批次,主要依据GB/T 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标准要求,对操作系统的更新、恶意代码防护、身份鉴别、弱口令校验、访问控制、信息泄露、数据传输使用安全有效加密、本地存储数据保护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结果表明,32批次样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其中:
28批次样品数据传输未加密;
20批次样品初始密码为弱口令,或者用户注册和修改密码时未限制用户密码复杂度;
18批次样品在身份鉴别方面,未提供登录失败处理功能;
16批次样品对用户密码、敏感信息等数据,在本地存储时未采取加密保护措施;
10批次样品操作系统的更新有问题,未提供固件更新修复功能或者固件更新方式不安全;
10批次样品后端信息系统存在越权漏洞,同一平台内可以查看任意用户摄像头的视频;
8批次样品未对恶意代码和特殊字符进行有效过滤;
5批次样品后端信息系统存储的监控视频可被任意下载,或者用户注册信息可被任意查看。
上述问题可能导致用户监控视频被泄露,或智能摄像头被恶意控制等危害。
同日,央视新闻报道大量家庭摄像头遭入侵,有人借此非法牟利。报道称,大量家庭摄像头遭入侵,一个扫描软件就能够轻松攻破IP地址。只要将被破解的IP地址输入播放软件,就可实现偷窥,不被察觉。在一些社交群里,破解的IP地址甚至被标价出售,多是涉及年轻女性、夫妻生活的摄像头,每个被卖到几十元乃至上百元。
(深圳晚报综合报道)
安全提示
质检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智能摄像头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智能摄像头产品,切勿购买“三无”产品,注意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产品质量信息。
二是增强隐私信息保护意识,在购买、使用智能摄像头产品和接受相关服务时,仔细查看相关说明和厂商声明,充分了解选购产品和服务的各项功能,注意和防范用户信息可能泄漏的风险,审慎考虑厂商收集、保存和使用用户信息的要求,根据自我实际情况和意愿作出购买和选择决定。
三是使用时,应及时主动修改智能摄像头默认密码,密码设置应有一定的复杂度并定期修改。
四是及时更新智能摄像头操作系统版本和相关的移动应用,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生产厂商反馈,等待厂商修复。
新闻辞典
智能摄像头
是指不需要电脑连接,直接使用WiFi联网,配有移动应用,可以远程随时随地查看家里的一切,与家人语音通话,还支持视频分享、远程操作监控视角、报警等功能的一类产品的总称。由于智能摄像头可能存在终端安全、后端信息系统安全、数据传输安全、移动应用安全等质量安全隐患,若消费者使用不当或超预期使用,容易导致个人隐私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等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