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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司机”已成潜在道路杀手 治理效果不理想

游客 2017-05-01 09:10:58    200750 次浏览
“低头司机”已成潜在道路杀手 治理效果不理想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打车时,最怕遇到啥样的司机?回想起几天前的惊魂一幕,在北京工作的瞳瞳(化名)至今心有余悸。

“凌晨一点多,我叫了一辆网约车回家。结果司机一路都在聊微信,不停地看手机。我多次提醒他集中精力开车,还被白了好几眼。”瞳瞳说,经过一个路口时,信号灯刚刚变绿,沉溺于手机的司机没注意,险些同侧面高速驶来的车辆撞上。历险之后,司机方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手机。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生活中,人们已须臾离不开手机。开车打个电话、回条微信,似乎司空见惯。然而,就在低头、分神的一瞬,危险就有可能发生。近年来,由分心驾驶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已呈上升之势,“低头司机”俨然成为潜在的道路杀手。

治理开车时使用手机的行为,力度不小,但成果寥寥。围剿“低头司机”,靠法律、靠科技,也要靠自律。

开车用手机

车祸概率增20倍

日前,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因驾驶者浏览手机而引起的交通肇事案件。肇事司机因低头看手机,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已偏离道路,撞到在前步行的行人,导致该行人抢救无效死亡。

庭审中,肇事司机承认,自己明知在驾车过程中看手机是不对的,但仍抱有侥幸心理。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司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尽管司机有自首情节和积极赔偿行为,但依然有不少网友认为“判得太轻”。

因侥幸心理引发恶性事件,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惨案还有不少。去年3月,湖北武汉一男子开车时低头看手机引发事故,导致一名70岁老人不幸身亡;2015年6月,福建一客车司机因看短信,撞上一辆面包车,造成2人死亡、45人受伤……

“低头司机”有多普遍?据委托的一项调查显示,59%的中国驾驶人开车过程中看微信,31%的人玩自拍或拍照,36%的人有刷、微信朋友圈的危险行为。

记者调查发现,打电话、发微信、查看导航信息等是开车时使用手机的主要原因。为了方便,不少司机还在车内安装了手机支架。有网约车司机表示,由于要接单、联系乘客、查看路线,不得不随时盯着手机,而自己又不愿为此停车浪费时间。

事实上,“低头司机”并非中国特色。据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一项研究显示,在美国超过1/4的车祸是由使用手机引起的。2013年,21%的车祸涉及使用手提或免提电话,由手机短信而引发的车祸上升到了6%。而英国官方的统计也表明,2009年,16%的交通死亡事故和20%的交通伤害与开车时分神有关,且大多数司机都是年轻人。

开车使用手机属于“分心驾驶”的表现。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项调查显示,34%的受访者存在分心驾驶的行为。

据业内人士介绍,分心驾驶行为可以分为3类:一是满足驾驶人身体舒适需求的分心驾驶行为,如抽烟、饮水、进食、调节空调等行为;二是满足驾驶人心情愉悦需求的分心驾驶行为,如化妆、刮胡子、聊天等,也包括使用手机拨打电话、收发信息等;三是周围环境引发的分心驾驶行为,如照顾小孩、长时间关注某个车外突发情况等。

研究显示,正常驾驶时,驾驶人反应时间在0.3秒—1秒;使用手机时,反应时间延迟3倍左右。而且行车间距延长,让道路通行效率降低,同时车辆横向控制能力降低。模拟实验的结果证明,开车打手机导致驾驶人注意力下降20%,如果通话内容很重要,则驾驶人的注意力会下降37%。驾驶人边开车边发短信,发生车祸的概率是正常驾驶时的23倍。

是否该入刑

应定差异化标准

3月25日,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正式生效实施。其中,该条例第34条第7款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这类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计2分、罚200元的处罚。

专家表示,这一规定明确,除了接听拨打手机之外,发微信、刷微博、玩游戏等使用手机的行为都不被允许。同时,包括平板电脑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电子设备,在驾车时都不能用。

那么,如果遇上红灯或拥堵时,车辆处于停驶状态,是否可以使用手机?上海交警部门表示,行驶过程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包括遇红灯时暂停,因此同样不能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

除了上海外,多地也展开了对“低头司机”的打击。浙江省从3月1日起,对开车使用手机等20项隐蔽性交通“顽疾”进行为期10个月的集中整治。据了解,仅2016年,浙江因开车使用手机、分心驾驶等影响安全行为共导致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占全省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44.3%。

事实上,对于开车使用手机的行为,相关法律早有规定。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开车使用手机将被处以扣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但对这一处罚标准,各方观点不一。尤其是开车时使用手机的场景越来越多,事故频繁发生,如何界定和惩罚这一行为,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支持方认为,开车使用手机的危害已有明证,而现行法律的处罚力度过低,必须入刑才能有效遏制。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递交议案,建议修订法律,加大对开车打手机的处罚力度,实行扣6分处罚,并考虑将其与酒驾一样入刑,按“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反对方则表示,开车使用手机必须根据场合和地点来判断其危害程度,不能等量齐观。一刀切地入刑,有违“罪刑相适”的一般刑法入刑原则。有网约车司机表示,在车辆运营过程中,常常是刚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就开始了新一轮的抢单、派单,在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在行驶中浏览手机,建议立法、执法部门以及网约车公司细化和明确手机使用的具体场景和方式。

对此,有关专家建议,要针对开车使用手机的现象特征,强化对驾驶人的培训、考试和处罚,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细化对使用手机等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根据不良驾驶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严重程度,制定差异化的罚款和记分标准,对于因使用手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严厉惩罚,以儆效尤。

解决执法难

制定规范升级技术

事实上,“低头司机”之所以难以杜绝,其重要的原因在于执法难。统计显示,全世界范围内有超过50个国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但在很多国家都面临着相似的执法取证困境。

截至今年3月底,中国机动车保有量首次突破3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超3.64亿人。汽车越来越多,使用手机的行为难以捕捉,执法取证的难度可想而知。

有关人士建议,对于驾驶中使用手机的监管与查处,应结合视频识别等技术,加强对使用手机等重点分心驾驶行为的取证工作。

为此,除了采取“人海战术”外,多地已启用高清监控设备以及各种“黑科技”,以抓拍使用手机的违法行为。从去年8月开始,上海启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驾驶员开车打手机的行为。系统开发前期,公安交警部门搜集了500余张抓拍到的典型图片,输入后台建模,通过计算机自动比对,系统能在短时间对违法行为进行判定。

据介绍,目前类似电子警察系统判断是否开车打手机,需要满足两个要素:其一是驾驶员手的位置;其二是手中有手机。有业内人士指出,开车使用手机的方式很多,相对于“打手机”的明显特征,“玩手机”更加隐蔽,取证难度更大。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分析这类行为特征,让科技设备能更加准确、敏锐地判断出这些行为。

专家建议,应全面研究驾车使用手机的行为特征,制订违法行为取证标准,为杜绝此类行为提供法律支撑。同时,加大打击力度,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让“低头司机”不再“低头”。

而从技术上,业内人士表示,应针对开车使用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开展预防和监测技术研发,改进车辆安全装置。如车载语音控制系统、定速巡航等,降低驾驶人分心驾驶的几率。注重分心驾驶被动矫正技术研究和应用,如疲劳检测、车道偏离预警等技术,确保分心驾驶行为发生后能够及时发现和矫正。(刘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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