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司法部上个月公布的新闻稿,48 岁的立陶宛男子 Evaldas Rimasauskas 利用电子邮件骗局从两家美国大型科技公司骗取了一亿美元。他在拉脱维亚注册了一家公司,名字与另一家合法的亚洲计算机硬件制造商非常相似,两家受害者公司与这家制造商有合作关系,定期向其汇款。Rimasauskas 向目标公司的雇员发送电子邮件,诱骗其向他控制的不同银行账号转账。美国司法部当时没有披露受害者的名字,只是声明其中一家提供互联网相关的服务和产品,另一家提供社交网络服务。现在我们
知道了这两家公司的名字,硅谷巨人 Facebook 和 Google。两家公司对这一骗局保持沉默大概是为了避免名誉受损和吸引模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