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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在逐年增加

游客 2017-04-26 07:02:24    201118 次浏览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李世寅、吴艺明)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世界知识产权日”,随着电脑以及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侵权行为日益增多,而其中涉及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逐年增加,更为社会所关注。据了解,2016至2017年第一季度,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网络侵权案件也呈增长趋势,2016年共受理该类案件52件,涉及金额543.02万元,2017年第一季度共受理该类案件14件,涉及金额14万元。

  企业盗用他人图片作宣传

原告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昱特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14日,经营范围为图像制作(不含广告),媒体资产管理软件及图像处理软件的开发、设计和制作,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被告中山某公司在其官方微博使用了与富昱特公司所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图片内容、构图一致的同一摄影作品。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涉案图片,并用于企业宣传,侵犯了原告富昱特公司依法享有的作品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构成侵权,被告某公司应承担赔偿富昱特公司所受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的民事责任。鉴于原告富昱特公司及被告某公司均未能提供证据证实被告某公司的侵权行为导致原告富昱特公司遭受的损失数额以及被告某公司的获利情况,参考原告富昱特公司图片的类型、许可使用费标准、维权所必须花费的费用及被告某公司侵权的情节、后果等因素,酌定被告某某公司赔偿原告富昱特公司3500元(包含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

  淘宝网店擅用他人字号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公司)是家喻户晓的家居、电器、卫浴品牌,先后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2016年1月,欧派公司发现尹某某、中山市某电器公司在淘宝网店大量使用“精品欧派”“某某欧派电器厂家直销”销售吸油烟机等。欧派公司申请证据保全,并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尹某某、中山市某电器公司使用“精品欧派”“某某欧派电器厂家直销”构成不正当竞争,鉴于原告欧派公司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被告某公司的侵权获利均无法查清,法院综合考虑欧派公司的品牌的知名度及两被告的经营规模,两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及主观过错程度、悔罪表现、欧派公司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购买侵权实物的费用等因素,法院酌定尹某某向欧派公司支付赔偿款20000元(包含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中山市某电器公司向欧派公司支付赔偿款70000元(包含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官说法:网络侵权获利难举证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吴艺明表示,随着互联网技术水平的提高,网络经济的发展也日渐蓬勃,由于网络经营成本低、门槛低、隐蔽性强、监管难等多种因素,大批网络侵权现象也随之而生。该类案件在民事案件侵权赔偿问题上存在共性,即案件当事人均对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获利较难举证,法官一般在法定赔偿范围内综合考虑权利商标或品牌的知名度、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持续时间、范围、影响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来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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