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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案新特点涉互联网纠纷激增

游客 2017-04-25 09:39:43    201163 次浏览

世界知识产权日临近,昨日,天津二中院发布近年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情况,其中,涉及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激增。

据介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广泛应用,与网络相关联的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商标权侵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网络域名、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越发增多。以网络著作权纠纷为例,天津二中院2013年受理42件,2014年受理75件,2015年受理21件,2016年受理168件,整体上呈快速增长趋势。二中院提示广大网络用户,在互联网上传作品要谨慎。随着虚拟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应用,利用网络平台上传作品、分享心情的情况日益普遍,但如果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上传相关作品,则极可能构成侵权。

当前电商平台迭起,网络卖家渠道多样,在产品真假难辨的电子商务环境中,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和快餐式消费理念,冲淡了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对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漠不关心,不注重进货渠道相关证据的固定,一旦产品涉嫌侵权,往往因缺乏有效抗辩证据而陷入被动局面,面临承担高额赔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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