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近日联合发布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5年至2016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呈上升趋势,2016年较2015年同比上升51.47%,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多为无业人员。
众所周知,电信网络诈骗的渠道主要有三种:网络、电话和短信。但很少有人能说清楚,哪类骗局更容易让人栽跟头。此次发布的大数据报告虽然是对过去一年的经验总结,但也是站在“防患于未然”的角度上,让人们深入了解诈骗手段、摸清诈骗套路,提高防骗意识和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对有可能的漏洞挨个填补,从而堵住诈骗源头。从报告内容来看,不少诈骗案件可以直接追究到一些电信运营商、网络服务商的责任,比如说电话号码、基站使用、网络环境等问题,在源头针对性施策,完全有可能将诈骗堵在门外。
在所有的诈骗案中,网络诈骗占大头。数据显示,48.59%的案件为电信诈骗,59.47%为网络诈骗,而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随着电信管理越来越规范化,网络诈骗极有可能成为诈骗重灾区。在一定程度上,网络诈骗的管理难度最高,通过聊天软件进行的诈骗就只能通过关键词触发提醒,而不能直接监控介入。但数据也表明,47.71%的网络诈骗是被告人通过提供中奖号码或其他增加中奖几率实施,同时,大部分的中奖提醒都是以弹窗形式出现,然后导向一些非法页面。在弹窗清理和非法页面清理上,很多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规制,比如一些商业类网站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屏蔽广告,通过服务器管理和域名注册规范化等。可见,面对网络诈骗并非无计可施。
其次就是电信诈骗案,数据表明,电信诈骗案件被告人通过打电话诈骗的占69.08%,通过群发短信诈骗的占38.64%,通过打电话和群发短信诈骗的占7.72%。多数电信诈骗之所以通过打电话进行,主要在于:一是市面上还具有很多非实名电话号码,比如虚拟运营商专属的“170”号段等,这就要通过进一步清理实现规范化管理,去年几大运营商纷纷推出的实名制登记,就抓住了关键问题;还有一种是使用改号软件,冒充电商客服、银行客服和政府工作人员等对当事人进行威逼利诱,对这种情况就必须从改号软件入手,进行清查和下架处理。
还需要注意一种情况,就是在短信诈骗案件中,被告人通过伪基站群发诈骗信息诈骗的案件占68.59%。所谓伪基站,就是一种伪装成运营商的基站,冒用他人手机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广告推销等短信息,尤其是冒充10086、95533等电信和银行官方号码,骗取用户点击短信链接。很难想象,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一些通信网络依然还存在重大漏洞。这就要求不断革新技术,努力从技术提升上减少被伪基站利用的可能,更重要的是要严打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
以上几种情况如网络弹窗诈骗、电话改号诈骗、短信伪基站诈骗等,都是颇具典型性的诈骗手法,而且在诈骗中属于常用手段。作为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的“主力手”,这些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在源头上加以防范。当然,源头防范的另一面是在事后惩处,面对形形色色的诈骗手段,一旦能落实犯罪证据,就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如此双管齐下,网络电信诈骗现状将有望得到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