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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网约车新政惹争议:未公开征意 进行价格管制

游客 2017-04-10 17:56:50    201029 次浏览

来源:中国青年网

近日,甘肃省会兰州公布了《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隐性的数量和价格管制,同时在车辆标准等各方面进行较高要求,引发争议。其中,争议最大的一点是,兰州的网约车新政并未像交通部及北上广深等全国绝大多数城市那样公开征求意见,而是直接发布及执行。法律专家认为,《细则》本身有多处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和全国大多数城市相比,兰州的网约车新政不可谓不严厉。在车辆标准上,要求车龄3年以内,轴距2700mm以上,计税价格14万元以上。这一标准高于北上广深杭成都等众多特大城市和一线城市的同类标准。同时,兰州要求驾驶员向乘客提供其姓名、照片、服务单位、手机号码等,涉嫌侵犯隐私。

在网约车价格和数量上,兰州也有明确要求。《细则》规定兰州网约车运价应高于巡游出租车,在数量上“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并且制定兰州市的“网约车运力规模调整方案”。这些规定在交通部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依据,该《暂行办法》并未授权地方政府对网约车进行数量限制,网友认为这与上位法不符。分析称,这些过多规定未来有可能造成兰州市的网约车牌照成为稀缺资源,甚至存在牌照费高企、炒卖网约车牌照等隐患。

在兰州网约车数量上,此前有媒体报道过,去年8月兰州方面曾对外表示,应该控制网约车发展规模,兰州的网约车数量应该被严格控制在3000辆左右。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张建彪说,这是经过测算后适合兰州本地情况的。

此外,兰州市政府此次发布的《细则》在之前没有进行任何公开的听证会,或是公布草案等形式公开听取意见,这与《甘肃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相悖;与此同时,该《细则》印发时间为3月27日,并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但直到3月30日下午6点,在兰州市公开网站和政府官方网站上均未查到该文件,也就是在正式对外公布之前就已经处于实施状态,这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很多网友认为,地方政府在出台法律法规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广泛征求意见,不能“想当然”的按照政策制定者自己的意愿来制定相关的规范。

无独有偶,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6)》也表示,全国多个城市出台的网约车新政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该报告指出,各地方城市政府出台的实施细则,为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设置了高标准,窒息了网约车的发展,不仅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更不符合共享经济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报告认为,对网约车等共享经济制定法律法规,首先应该要端正规制的目的,许多国家提出对共享经济进行法律规制,都是为了防止提供不规范服务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行为,而不简单是因为其没有遵守许可等法律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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