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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文化男子自学成黑客 冒用"僵尸账户"网购获利

游客 2017-04-10 14:33:25    201197 次浏览

前鞋厂老板靠“钻研”掌握“黑客技术”,网店店主赌债缠身成为“合伙人”,利用“僵尸账户”已开通的先消费、后还款功能,下单购物再销赃。黄埔警方昨日通报,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特点,警方不断强化多警种合成作战,于3月中旬打掉一个冒用他人名义对电商企业实施网购诈骗的团伙,先后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及赃物一大批,初步破获同类案件30宗。

前鞋厂老板“钻研”掌握“技术”

几年前,欧某还是一个地道的生意人,在老家经营一间鞋厂。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鞋厂于2015年下半年停止营业。此后,欧某四处走动,想尽办法发掘商机,希望有朝一日能东山再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通过网络了解到,可以通过黑客技术,窃取一些客户在网上商城注册的具有先消费、后还款功能的虚拟账户资料,然后冒充客户下单。欧某一不做二不休,立即投身新的“行业”。欧某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钻研”,还真的让他摸到了门道。2016年3月,他利用掌握的“技术”,牛刀小试了几次,居然真的在网上电商那里骗到了商品。尝到甜头的欧某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而赖某原是某购物网站千万商家中的一员,主要通过开网店销售鞋子。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欧某,并长期保持着合作关系。

赖某的网店生意本来做得不错,利润也较为可观,但是他好赌博。因为长期沉迷赌博,他不但把生意老本输得精光,还欠下了一身债。

欧某念在自己开鞋厂的时候,赖某曾在生意上对自己有过不少帮助。其间,欧某向赖某指明了一条“生财之道”,赖某听后觉得有利可图,立即与欧某结为“合伙人”,甚至搬到欧某的住处附近,以便就近“取经”。

利用“僵尸账户”网购后销赃

经过一段时间的“合作”,欧某、赖某的团队愈加“发展”,相继吸纳了叶某、李某等成员。

欧某的女朋友许某在得知男友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后,非但没有责怪,还默许甚至主动帮其收货。

办案民警介绍,一般情况下,欧某先通过不同的手机,利用网上商城客户注册后极少使用或者不使用的“僵尸账户”,利用此类账户已经开通的先消费、后还款的功能,进行下单购物(主要以高档手机、金饰为主,方便销赃),然后由其本人或者其他同伙负责收货。同伙收到货物以后,再将货物转交给欧某。团伙成员各有住处,每次的收货地址也不尽相同。

而欧某也十分“大方”,除了亲身传授黑客技术外,还不定时地将一些已破解的客户账号作为报酬打赏给其他成员。

警方抽丝剥茧打掉团伙

2016年8月下旬,黄埔警方接到某网上商城报警,称从2016年3月起,该商城网上多个客户账号疑似被人盗取,嫌疑人通过被盗账户下单购物,造成商城损失价值约25万元。黄埔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今年3月9日上午,在市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专案组兵分多路出击,将欧某、赖某、李某、叶某等4名嫌疑人抓获归案,现场缴获作案用的手机43台、各式电脑12台,以及金饰、油、米等赃物一大批。3月16日,专案组抓获许某。

经审查明,欧某等5人对盗用某网上商城的客户账号进行网购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5人均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尽量不要使用个人的生日日期、身份证号码、诸如123456简单号码等作为常用密码,尽量选用“字母 数字”、“大写 小写”形式设置密码。账号登录密码与支付密码要有明显区别,最好选用手机验证码、指纹验证等安全方式确认支付。

如开通了先消费、后还款的账户功能,应定期检查消费情况,发现异常消费情况,应立即修改密码,同时向网站、商家反映,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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