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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专车乘客大年初八车上身亡 家属要求赔偿2千万

游客 2017-04-06 18:12:16    200817 次浏览

神州专车:乘客身亡 愿承担赔偿

专车负主要责任,赔偿需在法律内

来源:南方都市报

神州专车乘客大年初八车上身亡 家属要求赔偿2千万

南都讯 记者蔡辉 昨天,一篇《大年初八,我的父亲死在了神州专车里》的文章在朋友圈流传。文中写道,在今年2月4日,神州专车在接送一名乘客前往白云机场之时发生交通事故,一名乘客不幸身亡。其儿子质疑神州专车“认定其为意外事故,仅需保险公司赔付”。

对此,南都记者向神州专车求证,其表示公司会依照广州市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积极赔偿,绝不推诿。“善后事宜处理完毕至今,我司多次主动找到其家属沟通法律赔偿问题,但其家属以要求2000万元人民币赔偿为由,不接受法律内的赔偿方案。”

按照认定书,神州专车应对本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使乘客受伤,网约车平台应当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合邦律师事务所肖锦阳告诉南都记者,至于死亡赔偿金,一般是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地区平均年收入20倍来评估。

神州负主要责任

“4月4日清明节,站在父亲坟墓前,回忆这两个月来的苦苦等待,神州似乎一直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意外事故,这起事故的善后工作与他们无关,仅需保险公司来赔付即可!”

同时,许建云家属信中还透露:“同为事故受害者的两名乘客和我们说,住院和医药费加起来共计6万元,经过跟神州专车多方沟通才要到4万元的赔偿,剩余的2万元还需要等待保险理赔。”

对此,神州专车告诉南都记者:“我们已经垫付了丧葬费等3万多元。他们所说的这个6万多元医疗费是中间负有次要责任的出租车乘客产生,我们按照承担主责原则先行垫付了4万元,与许先生案子理赔无关。”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内予以赔付,超过限额则由责任人进行赔付。”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如是告诉南都记者。

按照这次交通结果认定书,神州专车“没有保持安全制动距离”负主要责任,而另一名追尾司机则“没有按照限定车速行驶”负次要责任。

“法院判例有认定在网络约车交易中,平台所承担的不是简单的信息撮合,而是承运服务。受害人可以要求车辆的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公司及网约车平台等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肖锦阳告诉南都记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了,“若发生交通事故使乘客受伤,网约车平台应当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如何认定赔偿金额?

“神州专车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积极赔偿,”神州专车相关人士表示,“但家属不愿意接受法律范围内赔偿方案,而是要求赔偿2000万元人民币。”在许建云家属文中并未提及对赔偿金额的具体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一般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肖锦阳称,家属如果提出2000万元赔偿金要求,这与惯常标准相距甚远,建议家属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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