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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深深满是算计!共享单车“私有化”严重

游客 2017-04-02 10:43:42    200940 次浏览

  共享单车作为方便大众出行的一种全新方式,从诞生之日起便始终处于一种“命途多舛”的状态,此前的蓄意破坏、趁机骗财已经让其背后的运营方蒙受了不小的损失,而最近悄然流行起来的一种“共享单车私有化”则显得更加的龌龊,并且它也如同“照妖镜”一般,照出了国民素质当中种种阴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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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辆单车 花费很小

  最近不少别有用心之人打起了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的念头,而正所谓“有需求就有供给”,在某些万能的电商平台上,竟然已经出现了众多大神,传授买家解锁单车的方法,而它的价钱也十分便宜,只需要几十块钱,你就可以将原本安装在共享单车之上的专用锁头卸下,让它成为你的“私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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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过OFO的小伙伴应该都知道,想要解锁“小黄车”,我们必须要在官方App上输入车牌号,然后通过接收到的密码来解锁车辆。但根据某电商平台的“探子”来报,他们在与一家售卖“共享单车密码锁”的店家沟通时发现实际上这种机械锁是非常容易解开的,只要用一把六角梅花螺丝刀按照店家的提示将对应的几颗螺丝拧掉就可以搞定整个车锁,而在搞定之后,我们可以再从店主那里购买一把同样的锁,由于每一个锁都会对应一个固定的若干位数密码,因此换了锁之后的密码实际上只有买家自己知道,而这辆共享单车实际上也就成了买家独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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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相比起换锁这种相对“温柔”的方法,不少人的做法貌似简单很多,他们通常会简单粗暴地直接将共享单车的前后车牌撤掉或者刮花,让别人无法获取密码进行解锁。由于夜班的关系,小编经常会在凌晨回家的时候发现住宅区电梯两侧停靠着不少的共享单车,而这些车辆除了已经装配好的锁头之外,往往还会被人为再加上一把锁,既挤占了住户的公共空间,同时也将原本为我们提供便利的共享单车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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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落后?或许真相更为残忍

  很多朋友们将共享单车的失窃与强占归结于仍然使用“密码锁”这种落后的技术上。要知道,如今遭遇强占最多的就是我们所熟悉的“小黄车”,而其背后的平台OFO也是至今仍然使用密码锁的仅存几个平台之一。其他像摩拜、小蓝、小鸣等品牌都已经使用上了GPS定位的电子锁。鉴于目前这种情况,OFO公关负责人对外表示,3月30日,首批OFO Curve单车已经在深圳投入使用,新一代的单车使用的是电子锁,而“过去版本的OFO单车正逐步升级更换成电子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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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遗憾的是,即便是更换了更为保险的电子锁,从目前的情况上来看我们也很难阻止“私占”共享单车的行为。二维码被涂黑、车身颜色被涂改、成批被上锁等情况屡见不鲜。前段时间更有网帖爆出二手转让平台上有人叫卖“二手”共享单车“2000块钱就能买到价值4000块钱的摩拜单车”,而这些平台上共享单车的来源不得而知。

  易观智库汽车与交通出行研究中心分析师王晨曦指出,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共享经济下新事物的出现,对公民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明用车需要用户、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解决,其中起到主要引导作用的还是企业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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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准绳 能够奏效?

  尽管各地对于共享单车的“私占”、“毁坏”行为都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措施,但平心而论,其效果均不怎么好,而这种情况归根结底,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惩治措施。不过好在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地区意识到法律在惩治此类现象当中所发挥的强大威力。

  目前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已经查处了多起针对共享单车的违法案件,相关责任人员均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更是判定盗窃共享单车行为触犯了刑法,将会遭到拘役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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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杰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柳德表示:实际上在我们租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已经就相当于与共享单车平台之间签订了一个合同,从用户支付费用并使用共享单车开始,双方之间的租赁关系便正式结成。因此,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这部单车物权是属于共享平台的,任何针对单车的破坏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而如果有人对车辆进行破坏,这就有很大的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根据其第49条的规定显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破坏更加严重者,宜根据《刑法》第275条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予以定性,至于具体构成哪种犯罪,要根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法条定罪量刑。

  具体到我们今天的主角“共享单车”上,如今不少人为了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而采用的涂抹二维码、强拆锁头等行为,实际上就已经相当于非法将车辆所有权变为私有占有,如果多次盗窃,刑法上可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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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共享单车在为我们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承受着本不应该属于它的“磨难”,如今不少人希望以微小的代价将它们据为己有,这本身就是一种十分道德的行为,实际上当这群人骑着私自涂改、换锁的共享单车出行时,他们的脸上本身就已经被刻上了“偷盗者”三个字,我们相信整个社会都处于一种良性发展、稳步向上的环境,但对于部分漏网之鱼,希望法律的惩罚是他们最后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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