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长安福特决定,自2017年4月2日起,召回2012年2月23日至2014年3月2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12款1.6L新福克斯汽车,共计878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发动机油轨与较高浓度甲醇汽油不兼容,长期使用该类汽油,汽油中的甲醇将渗透到油轨焊接区域,导致焊接区域溶胀,极端情况下会使焊接部位产生细微裂纹,导致燃油渗漏,存在安全隐患。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发动机油轨,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