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提交三审
28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提交会议审议。《草案修改稿》审议后今日将进行表决。
没有出现在《草案修改稿》中的“共享单车”成为分组审议的重点:“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允许上道路行驶区域内的人力三轮车未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现场予以清理。”共享单车是否作为“自行车”进行考量?车辆又将如何“清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小清在分组讨论中指出,“清理”的说法过于笼统,清理之后要如何处理应该清晰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