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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升放 应有清晰的安全预期

游客 2017-03-27 15:33:46    201074 次浏览

有了明确的管理办法,不仅能够保障公共安全,实际上对于无人机等的升放单位及个人,也是一种保障

据报道,为保护深圳地区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已起草《深圳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在净空保护区内禁止升放无人机、航空模型等12种行为。

无人机现在已经越来越普及,很多城市上空都开始出现无人机的身影。这样一个新事物,给航拍、快递等很多领域确实带来极大便利;但同时要看到的是,其给公共空间也造成了一定的隐患。比如在机场周围的飞行,就可能给航班的飞行安全造成威胁。要做到趋利避害,明确管理办法,就是现实发展的必然要求。

无人机给很多城市管理造成困扰,当然有很多共性问题;但具体城市情况不同,也必然有很多个性问题,比如各城市高楼群的密集程度不一,机场的位置有别等。在具体的管理中,只有做到因地制宜,才能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就此而言,深圳出台自己的管理办法,是一个很有益的探索。

管理是为了让一个行业能够有序发展,而不能只是简单地“一刀切”。比如,为了保障航空安全的方向虽然明确,但在多大范围之内禁止无人机,就要建立在具体调研的基础上。深圳出台的无人机管理办法,就是以应对实际问题为导向。深圳机场在上个月曾有通报,2月3日有3个航班机组报告在起飞及落地过程中发现不明升空物,造成多个出港航班受影响。在考量现实危险的情况下,出台的相应管理办法,自然就有更强的说服力。

有了明确的管理办法,不仅能够保障公共安全,实际上对于无人机等的升放单位及个人,也是一种保障。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无人机的使用者也在探索它的安全区域,过去所造成的一些安全隐患,相信很少是有谁去蓄意挑战,更可能的情形是误闯误撞。这种状况下,如果造成什么不可预料的后果,则是谁都不乐意见到,也是难以承担的。今后有了明确的净空保护区,个体也能有更清晰的安全预期。

当然,目前的管理办法尚是草案,还有可以调整改善的空间。无人机整体来说只是一个小众而专业的领域,其管理除了要考虑到公共安全,也不妨听听相关行业的意见。公共管理某种程度说也是一种协调,要寻找不同利益群体的最大公约数,以达成共赢。管理的大方向没问题,但在诸如净空区域外飞行如何向管理部门报告,具体执行层面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还要看细则是否完备。希望相关管理部门,能以开放的态度,对管理草案作进一步的沟通完善,在无人机管理方面率先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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