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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民消费者权益受损人均过百 如何保障安全

游客 2017-03-15 10:32:26    200731 次浏览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相关数据显示,近一年来,我国网民因为权益被侵犯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均达到上百元。因此,今年两会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尤其是网民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成为热点话题,代表委员纷纷为网购安全建言献策。保障网购安全代表委员们又提出哪些金点子?

《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近一年来,有近四成的网民权益遭到侵犯。在全国两会上,贵州代表团提交议案,建议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全国人大代表谢强说:“网购消费者下订单,信息就变成大数据了,这个数据的保护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有相关法规。”

目前,网络购物整体向好,但产品质量问题仍然是掣肘因素。全国人大代表钟建英指出,目前是全民网络购物的现象,但最大的问题就是质量问题,对网络注册的店铺还是要加强实名认证,对质量加以监督、管控。

互联网改变了消费模式,这也给消费者维权和政府监管带来挑战。全国人大代表陈舒认为,网络消费需要对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更明晰的界定。全国政协委员杜婕提交建议,可以通过电子发票进行有效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开发票时要显示销售和进货渠道。进货要监管,进项税抵扣时就查到进项税的税源。如果税源不是正规、合格的企业,就把这个渠道给堵住。

全国人大代表余梅是一名来自江西景德镇的社区基层工作者,她在调研中发现,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中老年网民群体正不断扩大,网络谣言和一些不良信息在中老年群体中加快传播的势头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

余梅认为,老年人网络安全需要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老年人可能没有那么多精力做复杂的购货与退货流程,会对观念上产生负面影响。有些老年人在网上买保健品,就特别不满意。他们买的价格跟我们去查询的有很大差距,有二维码都查询不出来。”

余梅提了关于进一步净化中老年人网络环境的建议。她希望能加强针对中老年人网络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他们对个人信息的保密意识,改变他们单纯被动式接受网络信息的思维方式。

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全社会应该形成合力,全国人大代表杨伟程认为,还得法律来为消费者保驾护航。这次在民法总则中,也涉及到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应该全社会形成合力,让造假者倾家荡产,让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王屴也建议,提高违法成本,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惩罚措施不具体不严厉,违法成本太低,所以大家对法律没有敬畏感。另外,网络运营商们也要投入力量,不能一味去追求最大利润。

面对汹涌而来的网络购物,来自工商部门的全国人大代表马林青提醒网购消费者:第一,购买前要优先考虑网购平台和商家信誉度、用户评价等,理性消费,不要被低价吸引、冲动消费;第二,在提交订单前,要了解清楚所购商品的详细信息,如家具送货时间、电器技术参数、服装鞋帽尺寸等,以免所购商品与预期不符;第三,消费者在网购时尽量选择货到付款,如确需网络支付的,一定要选择安全系数较高的支付方式。在支付前一定要做好支付软件的安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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