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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官方标准将出台,是否会杀死整个行业?

游客 2017-03-14 15:52:39    200879 次浏览

共享单车官方标准将出台,是否会杀死整个行业?

故事总是惊人的相似,继滴滴之后,共享单车也正在面临不断更迭的政策考验。这很可能是战争进入 2.0 阶段之后,共享单车需要面临的最大风险。

今天(3 月 14 日),澎湃新闻的报道显示,上海已率先完成共享单车团体标准的编制,并很快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一般规律来看,标准一旦进入讨论流程,大体框架即已固定,只会在细节上稍作调整。如果此标准推广至全国,所有单车企业都将面临生死考验。

整个标准非常细致且严格。对共享单车的使用年限、完好率、软件要求、线下运营配置、押金退还期限甚至于人身赔偿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共享单车企业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以下四点:

1) 单车必须装有 GPS 定位,否则无法做到合理停放;

2) 每 1 万台共享单车需至少配备 50 人进行线下运营与管理;

3) 单车完好率不得低于 95%;蓄电池完好率不得低于 98%;

4) 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对用户在接受共享自行车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不低于 15 万元。

以上四点基本上大幅度的提高了共享单车的整体成本。

首先,GPS 成为单车的基本配置,对于 ofo 来说影响重大。众所周知,ofo 目前只有一部分单车安装了 GPS,仍然有大批单车处于全线下(offline)的方式运营。

ofo 创始人兼 CEO 戴威在接受采访时把靠 GPS 找车形容为“盯人”,划定区域投放运营形容为“联防”,不能判断这两种战术哪个更有效。但政府率先给出了判断,认为没有 GPS 的模式不利于管理和停放。而这些并没有安装 GPS 的单车,不论是回收重新安装,还是全部停止使用,ofo 都要为此付出高昂的成本。

第二,每 1 万辆单车需要配备 50 人进行线下运营与重复投放。对于摩拜与 ofo 来说,二者已进驻国内超过 30 座城市,目前投放量也都超过 30 万。大概计算便可得出,只在线下运营人员一项上,摩拜与 ofo 就需要雇佣超过 1500 人。如果投放量超过百万,就起码要雇佣超过 5000 人从事地面运营。即使全部雇佣临时工,也是一笔可怕的投入。

第三,单车完好率不得低于 95%。“完好率”的具体所指尚不明确,但可以确定的是,95% 意味着标准和“红线”。一旦单车出现大面积的局部损坏,比如常见的拔车座、卸脚蹬、涂改二维码等,政府就有权责令公司停运、整改。

而单纯以感性的用户体验来说,现在想要在路边找到一辆立刻可以骑走的单车正变得越来越难。时常遇到一连几辆车都存在问题的情况。摩拜与 ofo 此前都对媒体表示会对已投放的单车进行定期检修,但目前看来状况并不能令用户满意,经常要“报修一路”。

第四,关于因骑共享单车所造成人身伤害赔偿。一旦由于车辆故障造成用户的人身伤害,企业就需要进行赔偿。目前,摩拜与 ofo 方面均选择了互联网保险公司为其用户提供定制化的服务。摩拜选择了众安,而 ofo 选择了保准牛。

以 30 万辆单车投放量,每天在全国起码产生 150 万张订单计算,即便出险率为百万分之一,每天出险 1.5 人,每人赔偿至少 15 万,也是客单价完全不能覆盖的。而且这还只是按照最低限额计算,赔偿金额上不封顶。

对于绿色出行、节能减排这类的口号,政府一向是欢迎且支持的。但一旦影响到市容市貌,政府就会出面制定规则。还是我此前在文章中提到的,“官方来制定规则,企业严格执行,用户提高意识。”实际上重担落在谁身上,一望即知。

而政府是否支持这个行业,也远不是哪位官员骑了哪家企业的车可以证明的。哪怕已经一跃成为独角兽,哪怕已将单车投放向国际市场,但本土市场的政策难题仍然是摩拜、ofo 需要翻越的大山。

最后,附上共享单车标准(讨论稿)摘录

使用年限:一般连续使用三年强制报废;报废车辆不允许进行拼装、修理后再投入市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共享自行车服务。

服务软件要求:软件系统应具有区域内通租通还、计时计费功能;具有结算功能;对共享自行车具有远程监控、显示统计等功能;宜具有兼容其它共享服务系统,提供其它共享服务系统服务信息查询、浏览等功能;软件系统应具备定位共享单车位置功能,在电子地图上显示共享单车,方便用户查找和用于防盗追踪。

押金的收取和退回的流程:押金退回的时效应不超过 7 天。

身高范围要求:共享自行车服务对用户的身高要求在 1.45 米-1.95 米范围内。

年龄段要求:共享自行车服务对年龄段要求应在 12 岁-70 岁范围内。70 岁以上年龄使用共享自行车的,需每年向服务企业提供健康证明。

完好率:投入运营的共享自行车的完好率应不低于 95%,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完好率应不低于 98%。

投诉后的仲裁: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对用户的投诉处理同样一个问题五次以上未解决的,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可向当地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提出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

赔偿标准: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对用户在接受共享自行车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不低于 15 万元。

支付赔偿时限: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对人身伤害赔偿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应 7 天内将赔偿款支付给当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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