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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魏岚:我国应建立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

游客 2017-03-14 15:02:26    201415 次浏览

制造业创新离不开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的及时落地转化。全国人大代表、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魏岚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创新成果的转移对接过程中,还存在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定价机制不健全、时间长等问题,导致科技成果交易难,影响了科技成果及时落地转化。她建议国家加快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交易机制。

据魏岚介绍,我国在科技成果交易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方面,科技成果定价管理体制实施困难、过程繁琐。另一方面,科技成果定价机制仍有待完善。

“破解科技成果定价难题的关键是建立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由市场决定科技成果交易价格。但相关政策中提及的机制方法仍不完善,影响了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进一步发展,成为科技成果转化、制造业创新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制约环节。”魏岚表示。

针对科技成果交易方面存在的不足,魏岚建议我国建立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由市场决定科技成果交易的价格,即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合作和作价投资,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持有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并明确公开异议处理程序和办法。她认为,应该改革科技成果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尽快制定配套的法规细则,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自主决定采用转让、许可、合作、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赋予单位、研发团队、科技人员使用、处置的自主权,取消行政审批、备案程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制造2025》中提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健全以技术交易市场为核心的技术转移和产业服务体系”,“引导政产学研用按照市场规律和创新规律加强合作”的战略任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制造业创新进程。魏岚认为,我国科技成果市场交易管理体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要加快建立流程化、规范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定价机制,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日常监管机制;健全技术交易市场为核心的技术转移体系,规范并缩短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减少由于运作流程繁琐引起的科技成果转化障碍,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制度保障。”魏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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