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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退款延迟到账 或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游客 2017-03-13 11:24:02    201052 次浏览

共享单车退款延迟到账 或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共享单车的火爆是毋庸置疑的。一方面,从越来越多色彩的共享单车走上街头大有“召唤神龙”的架势便可见一斑。另一方面,用户数量也在不断增长。据比达咨询发布的《2016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共享单车市场整体用户数量在2015年为245万,截至去年底已升至1886万,并且其预测2017年用户数量还将继续大幅增长。

但是由共享模式带来的押金聚成资金池以及非法集资的质疑也在其蓬勃发展的背后投下一道阴影。

仅以目前市场占有量最大的摩拜单车和ofo单车为例,今年1月份两家平台均宣布用户数量超过1000万。按照两者分别299元、99元的押金计算,摩拜单车押金就达29.9亿元,ofo单车押金达9.9亿元。在不算其他共享单车平台的情况下,仅此二者相加押金就近40亿元。但是各大单车平台对于押金的去向却讳莫如深。

在市场中,有共享单车平台用押金另作投资的传闻,也有将押金用作平台运营费用的消息,但是这些均无法得到证实。不过共享单车在现有的押金模式下,确实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问题。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律师廖莹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主要涉及到的问题包括:第一,押金规则可能被认定为格式条款、霸王条款;第二,注册用户未租赁使用单车期间,平台对“押金”的占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第三,出租方与使用方未约定押金孳息归属情形时的孳息归属。

押金收取无统一标准

平台对押金去向三缄其口

注册、交押金、扫码、开锁,简单几步就能开启一段共享单车之旅。尤其随着春日渐暖,街头上使用共享单车的用户也越来越多。而其半小时0.5元或1元的价格,也让有短途出行需求的用户直呼“便宜、便利”。在北京街头,有用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她以前每天上班从家走到地铁站需要15分钟左右,坐“三蹦子”需要8元钱,而现在择选择骑共享单车,“5毛钱就搞定了,还能顺便锻炼身体。”

不过在便民绿色出行的同时,用户对于共享单车押金问题的“吐槽”也在不断增多。按照摩拜单车的押金退还规则,用户申请退还押金时,需要2-7个工作日才能到账。对于为何需要2-7个工作日,摩拜单车的说法是,退还时间受银行等支付通道结算周期影响。近期,在各大论坛上也出现了ofo共享单车余额无法退款的声讨:ofo押金不翼而飞。对此,ofo相关负责人则对本报记者表示,“ofo共享单车可随时退款,只要拨打客服电话就可以申请退款。ofo押金一直有专门的账户存管,用户可随时在App端申请退押金。用户申请后我们会很快退还客户押金。”

此外,各家共享单车押金不同,也令不少用户对押金的制定标准提出质疑。据了解,目前摩拜单车的押金为299元;ofo单车的押金为99元;小鸣单车与Hellobike押金一样,均为199元,骑呗则是与芝麻信用达成战略合作,信用分超过750分可以免押金租车,押金租车则为200元。可以看出,各家共享单车平台在押金收取标准上并没有统一标准。

对于押金的制定标准,ofo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用户的易接受范围和单车维护成本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考量,制定了99元的押金。押金的初衷就是用户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向平台预付押金作为其担保,以约束用户用车行为。相比较ofo共享单车的成本而言,99元押金不算高,主要是为了起到担保约束的作用。”

此前,摩拜单车也曾回应称,收取押金合乎国家有关标准。“我们的经典版单车成本约3000元,按照国家相应的规定收取10%的押金。”不过,本报记者在咨询了法律人士后了解到,“押金”一词目前尚不是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法律概念”。现有法律法规暂没有对押金的明确规定,因押金在法律上的性质尚不确定,对押金的金额、限度、使用、存放、监管等目前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摩拜单车所声称的押金收取标准合乎国家标准似乎并不能成立。

业内对于共享单车的押金模式的质疑则并不止于此。随着共享单车的用户数量不断增长,随之攀升的是押金量。在采访中,本报记者发现,几乎没有用户会在每次使用完单车就立即退押金。如此一来,大量的押金便沉淀在平台手中。正如前述,保守估计仅摩拜单车和ofo单车的押金量就近40亿元。

对于押金去哪儿了,近日摩拜单车与招商银行达成战略合作,称未来双方将在押金监管、支付结算、金融、服务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不过在此以前,摩拜单车对押金去向也是三缄其口。而ofo相关负责人则回应本报记者,“我们有专门的账户存管押金,专款专用,不会去拿押金做投资”。关于是否会像摩拜单车与银行进行合作,该人士表示,“关于押金的问题我们会考虑,但目前没有具体计划。”

共享单车押金模式下

存多个法律问题

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共享单车押金可引入由监管层认可的第三方存托管机构,但因为与投资行为百分之百存管或托管不一样,可设置一定比例的流动性范围内留有部分资金,其他资金则由第三方机构来见证。”

不过值得注意是,且不论押金到底的去向,在法律人士看来,共享单车的押金模式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问题。廖莹律师以摩拜单车2017年3月9日状态为例分析道:“ 第一,押金规则可能被认定为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共享单车使用人在整个注册过程中仅需同意确认两个协议即《摩拜单车租赁服务协议》及《充值协议》,对于押金支付行为,平台只有一个《押金说明》文件,从形式上来说,押金说明文件并不是一个押金协议书,不存在需要注册用户进行确认并认可的程序;从内容上来说,《服务协议》及《充值协议》中均未见对租车行为中使用人给付押金的相关内容约定。摩拜单车的单车出租方与单车使用方之间未签署任何关于租赁押金的协议或条款,从而更不可能对押金的使用、托管、监管、退还、押金利息或收益归属等具有明确约定。从维护单车使用方权益来看,平台的押金交付更多属于一种格式条款或霸王条款,其对于押金适用的规则只能被动接受,而作为单车出租方却可以通过随时修改平台《押金说明》文件来改变押金适用规则。

“第二,注册用户未租赁使用单车期间,平台对‘押金’的占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按照摩拜单车现有押金交付及退还模式,押金在注册用户申请退款后方可退回,且一般退回时间需要2至7个工作日(申请退还押金后不可再使用单车)。此模式下,存在一种情形即注册用户未租赁使用单车期间押金仍然由单车出租方占有。

依据相关法理及租赁行为中押金的交易惯例可知,给付押金的前提和押金保障的对象都是租赁行为发生且处于存续状态;如租赁行为已解除或结束,则押金用于保障的对象已经不存在,此时出租方仍占有“押金”便没有了客观前提和事实根据,主行为已不复存在,押金行为亦不应存在。因此,在注册用户没有租赁使用摩拜单车的期间,摩拜单车平台占有注册用户“押金”的行为可能涉嫌未经批准的吸储行为(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第三,出租方与使用方未约定押金孳息归属情形时的孳息归属。”按照摩拜单车现有模式,平台与注册用户之间关于押金的文件仅为平台单方面公布的《押金说明》,除此之外,未在其他协议中约定押金事宜或另行签署押金协议;《押金说明》亦没有关于押金占有期间所产生孳息归属的明确约定。

虽然《物权法》第213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按照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押金目前的法律属性尚不明确,无法直接适用《物权法》中关于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的规定;亦没有关于押金孳息归属的明确法律规定。

此时,押金孳息的归属应当由单车出租方与使用方在押金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在摩拜单车出租方与单车使用方对此没用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单车出租方却实际享有和取得押金所产生的孳息,本质上并没有法律依据和双方约定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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