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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胡子敬 电商应设立“网络准入证”

游客 2017-03-09 05:48:08    201046 次浏览

本报记者 韩一奇 北京报道

“电商也是商,只是利用互联网这个工具在经营,应该接受和实体店一样的监管。现有的商业管理政策、法规,实体商业管理队伍完全可以对应电商市场监管的需要,应对符合条件的商户颁发‘网络准入证’。”3月7日,友阿集团、友阿股份(002277.SZ)董事长胡子敬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

而作为此次全国人大代表的胡子敬,今年两会期间,所递交的提案便是“关于加强电商管理的建议”。而这无疑也是正在召开的两会热点话题之一。

  开网店首先要有“网络准入证”

“商户应凭借‘网络准入证’进入电商交易平台,对没有证件的商户实施屏蔽,对现有的卖假货的电商进行一次清理。”胡子敬认为。

所谓的“网络准入证”概念,胡子敬指出即是所有电商平台以及在电商平台上交易的厂家店铺在进入网店进行销售之前,必须先在当地工商、税务、卫生等职能部门办理与传统商业同样的工商、税务、卫生登记。然后对符合经营的商户由工商部门颁发“网络准入证”,电商平台及网络管理部门必须核准相关资料及网络准入证后,方可同意该商户在网络经营。

“全国的工商部门都发动起来做这项工作,不用一年的时间,问题就可以解决,大家都可以有序地在网络上进行经营。”胡子敬在提案中称,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应立即启动现有的商业管理体系,按照属地原则对所有电商平台上的经营商家进行注册登记,并通过建立全国性的电子监管平台,实行跨地区有效监管,形成电商和传统商业在相同的市场背景、相同的管理体系、相同的税收等政策下正常竞争,有序竞争,达到传统商业和电商相互促进,和谐发展。

在引入“网络准入证”概念之后,在胡子敬看来,除了加强对商户的监管,还必须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力度,因为“没有对交易平台的有效监管,就谈不上对电商市场的监管。”

胡子敬指出,对于进入平台的电商,不仅政府相关部门要审核批准,平台也同时要负起责任,对于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电商必须一律拒绝其进入平台。否则,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只有加强了对电商经营户和电商平台的全面监管,才能真正起到监管作用,促进电商健康发展。

“如果实体店卖了假货,首先要‘一赔十’,这是国家法律要求的。其次,国家要求商场先行负责任。先由商场赔付再由商场去追诉商家。此外,工商部门还会根据情节轻重对商场进行处罚。电子商务平台也是一回事儿。”胡子敬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平台享受利益就要担负起责任。商品进入网络销售后,国家工商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电商平台实行商品质量问责,也就像实体店一样。”

  网店税收流失百亿 

建立全国性电商监管系统

目前,网店大多设在店主家里,没有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很多电商使用的身份证都是他人的。这样既不便于管理,也导致每年近百亿税收流失。

对此,胡子敬在提案中还提到,建议建立全国性统一的电商监管的电子政务系统,并通过此系统对电商交易平台实行有效监管,同时连接各地区相关部门将监管措施实现全面落地。

“电子商务的监管也需要在现行市场监管体系中创建一套跨地域的系统,这个系统需要包括在一个全国性的市场监管体系的大电子政务系统中,与传统的投诉受理与调查处理由同一个机关实施不同,电子商务的投诉和调查处理有可能需要分离,被监管对象公司注册、实际经营或者发货所在地的监管机构作为确定管辖的主体,未来电商的信息系统需要增加一个公示的功能,即显示所属市场监督机构。”胡子敬表示。

在胡子敬看来,国家商务管理部门统一建立全国性电子商务网络,统一管理和维护网络系统,提高网络交易安全性;要求网店在网上实名登记,所有电商只能在规定的官方网站注册,电子商务交易只能在统一的交易平台进行;要求网店必须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线上线下双渠道执法,便于网店管理和税收征收。

对于电子商务的未来,胡子敬指出,“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是制度及规范建设驶入快车道的大背景。在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中,一味地以放松管制标准换取行业发展,最终会对这个行业有所损害。电子商务是中国少数几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要想巩固优势,将市场做得更大,一个健康积极的行业环境是必须要有的,而规则和制度则是达成这一目标的有力保障。”

(编辑:罗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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