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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洗料”电信诈骗用上暗语代号

游客 2017-03-08 09:18:14    201285 次浏览

案情回顾

“小明家长您好,这是孩子这个学期报名资料,请您及时阅读lqnkh.tk【班主任】”收到这样一条短信的小明妈妈没有多想,直接就点击了短信上的链接,显示是一个APP,并未查到孩子的报名资料。很快她就发现自己和手机绑定的两张银行卡被消费了26929元,惊慌失措的小明妈妈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潘某等四人被抓捕归案。

2015年以来,潘某等人在网上购买了手机木马病毒,然后通过向不特定手机号码发送植入手机木马病毒的短信,当受害人点击短信链接后,手机即中病毒,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手机短信被拦截;犯罪嫌疑人继而通过多种途径盗刷与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内金额,再使用盗刷的钱购买游戏点卡、手机话费等虚拟网络物品,低价转卖后将资金转到自己银行账户。公安机关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微云网盘,显示其非法获取他人信息约20万条。

据潘某交代,电信诈骗的团伙多有明确分工,且其诈骗行为有暗语和代号。如实施诈骗叫“做工”,一些犯罪分子先是和别人一起做,当熟悉后就开始自己“做工”;而所谓“洗料”,即根据掌握的受害人信息,通过互联网和各种支付系统将受害人银行卡里面的钱通过实物、虚拟物品、充值、转账等方式,转移到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卡里面,再支取这些现金。“洗料”有很多渠道,大多是找到网站和第三方公司支付和提现的漏洞实现资金非法转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洗料”通道,用的多了,有些漏洞会被封堵上,自己“洗”不出来的钱就会找别人帮忙,然后再分“洗”出来的钱。

以案释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并非直接将被害人银行卡内金额转至自己银行卡,公安机关调取的电子证据显示不出被害人钱被刷与嫌疑人有直接关系,无法形成闭合证据链,给案件定性造成一定障碍。但根据2016年12月20日实施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以诈骗罪论处”、“使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构成数罪的,应当依法予以并罚”等规定,通过审查嫌疑人发送的诈骗短信条数、计算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认定潘某等四名嫌疑人涉嫌构成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网络侵犯财产类违法犯罪行为愈演愈烈,特别是在网络支付电子化、简易化、快捷化的网络技术革新过程中,通过诱骗他人点击虚假链接植入木马病毒的方式盗刷绑定银行卡,成为网络侵财类犯罪的重要环节,也成为打击网络犯罪和保护公众财产的重点和难点。

我国法律加大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刑法、网络安全法明确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公众应当提高法律意识,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点击陌生人发送的链接,发现手机中毒后要果断采取报警、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及时挽回损失。(作者单位: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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