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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网购要选“持证”平台

游客 2017-03-07 07:59:49    201100 次浏览

南方日报讯 (记者/叶永茵)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陈玺3月4日带队做客《阳光热线》节目,针对市民提出的关于网购、微商等话题进行了重点回应。据透露,目前,东莞市范围内经营性的各类网店或网站已经突破11万家,消费者购买时需确认该网店是否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以降低买到问题商品的风险。

有消费者反映:“在网购的时候,不少购物网站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的现象。更有甚者,有些时候买回来的东西货不对板。”

对此,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东莞各类经营性的网站和网店有11万户,体量和规模已现雏形。为了加强对网购平台的监管,东莞初步建立起全市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执法部门可以通过数据库开展非法广告网上检测和巡查工作。如今,通过网上进行广告监测的方式获得良好的成效。数据显示,在2016年里,东莞市工商局发现5.1万条的网络违法广告的线索,查出各种网络违法案件达200多宗,提醒相关的通信部门关闭涉嫌违法网站达135个。

在庞大的网购市场里,难免存在鱼龙混杂的现象。市工商局建议,市民在甄选网店购物的时候,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选择大型正规的网购平台;二是留意网店的经营执照。据介绍,目前在东莞已经进行了登记注册的网络经营者有1.3万多户,其中有2700多户经营者领取了红盾电子标识,实现网上持证、亮证合法经营。

针对微商购物,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管理科科长庾向群建议,首先要确认卖方的真实身份再进行交易,充分了解卖方的相关信息后再进行交易;其次尽量采用当面交易的方式,最好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仔细检查好商品,降低交易的风险;其三是要树立维权意识,遇到纠纷时要保存好相应的证据,妥善保管好交易凭证,以及聊天截屏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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